编辑: hgtbkwd 2014-11-28
重庆乔大气体有限公司 乔大气体充装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重庆乔大气体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前言 重庆乔大气体有限公司乔大气体充装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高牙村罗团堡、铜锣丘经济合作社,属于新建项目,2014年3月7日,重庆乔大气体有限公司取得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 314381L743140425 .

2014年12月25日,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函对备案内容进行了调整. 2015年11月,由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乔大气体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2月16日,重庆市江津区环保局以渝(津)环准[2016]019号文批复该项目环评,同意其建设. 环评及批复核定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占地面积6668m2,建设办公楼、充装站、瓶检站、液体储罐区等,总建筑面积3714m2.本项目是通过低温液体槽车将液氧、液氮、液氩、液氦和液态二氧化碳从原料产地运转到生产现场并加压成低温液体在储罐内储存,储罐规模为120万瓶/年.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该项目于2017年4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1日竣工进行调试,调试期为2018年11月10日至2019年1月15日.项目在建设中贯彻了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生产、同时投入使用 的环保 三同时 要求. 本次验收范围为整体验收,验收内容为环评及批复核定的建设内容.根据验收组现场核查,企业另外建有原环评未包含的乙炔丙烷仓库,该部分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需另行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措施.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由来: 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要求和规定,结合《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重庆乔大气体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开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7日-3月18日进行了 重庆乔大气体有限公司乔大气体充装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现场踏勘、现场监测结果、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报告、批复等相关内容,编制了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 验收依据 2.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月11月27 日修正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订);

(8)《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9)《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2013〕270号);

(10)《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

(12)《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号);

(1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5)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 (16)《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重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2.2行政法规、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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