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4-11-25 |
一、名称 2015湖南特色旅游商品评选(大赛)
二、主题 湖湘文化、地域特色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省旅游局 承办单位:湖南省旅游商品协会 湖南旅游投资网 协办单位:各市州旅游局
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计划:
1、9月20日前请各市州旅游局组织本市州初评,确定每类别各2件共20件参赛商品,并于9月20日将《2015湖南特色旅游商品评选(大赛)参赛商品报名表》统一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参赛商品范围及要求见附件2).
2、9月20日- 30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初评,组委会将视需要求参赛单位提供实物,并向国家旅游局推荐我省参加中国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的旅游商品名单.
3、10月14日 请各市州组织将参赛商品实物运抵长沙
4、10月15日7:00-10:00 在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收集参赛商品并布展
5、10月15日14:00-20:00 组织专家现场评审
6、10月16日-18日 集中展示2015湖南特色旅游商品评选(大赛)参赛旅游商品
7、10月16日 公布2015湖南特色旅游商品评选(大赛)获奖名单
8、10月16日15:00-18:00 2015湖南特色旅游商品评选(大赛)颁奖仪式与旅游商品专题讲座
9、10月18日14:00-17:00 退还2015湖南特色旅游商品评选(大赛)参赛商品
(二)大赛展示地点:长沙市红星国际会展中心2015湖南特色旅游商品评选(大赛)展区.
五、主要内容 本次旅游商品评选活动由2015湖南特色旅游商品评选(大赛) 、颁奖仪式与旅游商品专题讲座两大部份组成.
(一)2015湖南特色旅游商品评选(大赛)
1、参赛商品类别及范围: 第一类:旅游工艺品类 传统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民间工艺制品、首饰等. 第二类:旅游特色食品类 旅游即食类的地方风味特色食品、地方名酒等. 第三类:旅游茶品类 茶叶、咖啡和其它以果实、花、叶类等冲泡制品(不含饮料). 第四类:旅游丝织品类 以丝绸、棉、毛、麻等为原材料的服饰、家用纺织品等(不含服装). 第五类:旅游电子类 小型旅游电器、个人可穿戴设备等. 第六类:旅游陶瓷类 生活日用类陶瓷等. 第七类:旅游竹木品类 生活日用类竹、木制品以及衍生品等. 第八类:旅游个人装备品类 背包类、照明类、炊具类、水具类、野营类、交通类和其他类的旅游个人装备品(不含个人穿着). 第九类:旅游纪念品类 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旅游商品(如徽章、钥匙链、冰箱贴、明信片等). 第十类:旅游设计创意类 围绕旅游商品各项分类,原创设计创意的并能够提供样品和实物的作品. 省内企业、机构、院校、个人均可以组织或个人名义报送具有湖南地域文化特征的旅游商品参赛.
2、报送要求 (1)请各市(州)旅游局组织本市州初选,严格按照每类参赛商品2件,共20件的数量,分配组织参赛商品,各类参赛商品不得重复报送.设计类由各院校、机构和个人直接报送. (2) 参赛商品应是具有各市州特色的旅游商品中的精品,历届中国旅游商品大赛、湖南旅游商品大赛、旅游必购品评选获奖作品优先参赛,并且是已在市场销售的(旅游设计创意类除外)实物类商品.参赛商品须具有地域性、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特色明显、旅游商品特质突出. (3)由各市州旅游局负责,统一组织报送参赛商品的图片及报名表至大赛组委会邮箱,参赛商品的报名需按照组委会规定的报名表要求填写. 9月20日为本活动参赛报名截止日,在截止之日未按报名要求完整报送报名表及商品照片至大赛组委会邮箱者,将自动失去参加现场实物评比的资格. 参赛商品照片格式要求:同一项(一项指1件或同材质的多件商品)商品报送1张图片,尺寸为60mm*80mm ,像素精度300dpi,jpg 格式的电子文件. (4)参赛商品的零售价格不得超过5万元/件套,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体积不得过大.商品必须是批量化生产的产品,不得是孤品. (5)每项参赛商品原则上应为同一材质. (6)技术要求:食品类、茶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