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4-10-25 |
"的规定,申请人对提供的下列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 用维修说明、制造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2、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适用新安装压力容器)
3、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4、安全阀及压力表校验证明;
5、压力容器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适用新安装压力容器)
6、检验结论为合格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
(适用在用压力容器)
7、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和承压附件的质量证明书或者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适用槽罐车)
8、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适用新安装压力容器)
9、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
(适用移装的压力容器)
10、压力容器登记卡一式两份.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本申请单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