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4-09-13
附件一: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二十四条中"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模式,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第三十三条中"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的要求,促进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二氧化硫削减目标,提高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质量,推进脱硫产业健康发展,现就组织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试点工作的必要性 "十五"以来,我国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取得重大进展,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已进入以烟气脱硫为主要措施的阶段.在烟气脱硫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部分烟气脱硫工程建设质量不过关、脱硫设施投运率低、运行维护专业化水平低、运行效果差、脱硫行业技术规范不完善、脱硫公司良莠不齐、技术创新进展缓慢等.这些问题如不加快研究解决,不仅难以完成"十一五"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削减任务,而且对烟气脱硫产业的健康发展将产生严重影响.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是指: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火电厂将国家出台的脱硫电价、与脱硫相关的优惠政策等形成的收益权以合同形式特许给专业化脱硫公司,由专业化脱硫公司承担脱硫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并完成合同规定的脱硫任务. 火电厂烟气脱硫引入特许经营模式,对于提高脱硫工程质量和设施投运率,加快烟气脱硫技术进步,实现烟气脱硫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从目前火电厂烟气脱硫的市场潜力、经济政策、市场主体、技术水平等情况看,已具备了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的基本条件.但从整体上看,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有必要开展试点,在试点工作中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为进一步推广积累经验.

二、试点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保障,以实现"十一五"二氧化硫削减任务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为手段,促进提高烟气脱硫设施建设质量,加快烟气脱硫技术进步,确保烟气脱硫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推动烟气脱硫产业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一)坚持在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试点工作的原则.发电企业是环保责任主体,承担二氧化硫减排的法律责任.发电企业通过合同约束,使专业化脱硫公司承担烟气脱硫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完成合同约定的脱硫任务,并承担合同规定的相应责任.

(二)坚持在现有经济政策框架下开展特许经营试点工作的原则.国家规定的脱硫电价和相关优惠政策原则上由脱硫公司全额享受.由于发电企业原因造成脱硫设施运行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扣减的脱硫电价和经济处罚由发电企业承担;

由于专业化脱硫公司原因造成脱硫设施运行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扣减的脱硫电价和经济处罚由专业化脱硫公司承担.脱硫设施用地由发电企业无偿提供.脱硫副产品产生的经济效益由专业化脱硫公司全额享受.与脱硫设施运行相关的水、电、汽等按厂用价格结算.以上利益关系,发电企业与专业化脱硫公司通过签订经济合同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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