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8-01
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偃师市报废汽车回收网点 年拆解报废汽车350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版)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 目录 概述

1 1.

项目由来

1 2. 评价工作过程

1 3. 建设项目特点

2 4.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或影响

2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

2 7. 报告书主要结论

3 1 总则 1-1 1.1 编制依据 1-1 1.2 评价对象及评价目的 1-2 1.3 评价原则和总体思路 1-3 1.4 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1-4 1.5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6 1.6 评价标准 1-7 1.7 评价等级 1-8 1.8 评价范围 1-11 1.9 相关规划 1-12

2 工程分析 2-1 2.1 项目概况 2-1 2.2 工程情况 2-1 2.3 公用设施 2-5 2.4 项目现存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 2-5 2.5 工艺分析 2-8 2.6 物料平衡 2-10 2.7 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2-11

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 3.1 区域环境现状调查 3-1 3.2 环境质量现状 3-3

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1 4.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4-1 4.3 清洁生产分析 4-11 4.3 文物保护 4-13

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1 5.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5-1 5.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5-1 5.3 环保措施及其投资 5-6 5.4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5-7

6 环境风险分析 6-1 6.1 风险识别 6-1 6.2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等级 6-4 6.3 风险管理 6-6 6.4 风险评价结论 6-9

7 产业政策与选址合理性分析 7-1 7.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7-1 7.2 厂址选择可行性分析 7-1 7.3 相关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 7-4

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8-1 8.1 环境损益分析 8-1 8.2 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8-1 8.3 社会效益分析 8-1

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9-1 9.1 环境管理总则 9-1 9.2 日常环保管理 9-2 9.3 危险废物管理 9-2 9.4 污染物排放清单 9-3 9.5 监测计划 9-6

10 结论与建议 10-1 10.1 评价结论 10-1 10.2 建议 10-4 10.3 评价总结论 10-4 附图 附图一 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1) 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二(2) 防渗分区图 附图三 项目周围环境 附图四 监测布点及评价范围图 附图五 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图 附图六 本项目与大遗址保护位置关系图 附图七 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附图八 项目区现状照片 附件 附件一 委托书 附件二 偃师市发改委关于本项目的备案确认书 附件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证 附件四 规划证明 附件五 租赁合同 附件六 文物证明 附件七 未批先建罚款单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表2 污染物排放清单 附表3 环保设施一览表 概述 1. 项目由来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我市行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洛阳市目前共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2家,回收拆解网点9个(8县1市各设1家).全市2011年至2014年累计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24869辆.据市交通警察支队统计,2014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1052178辆.以5%正常报废拆解匡算,全市年报废拆解车辆应为52600辆左右,但全年实际从正规渠道回收的报废车辆仅9000辆,仅占全市报废机动车数量的17.11%. 截止2014年底,我市尚无正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划出台,滞后于行业发展,现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网点,装备落后,技术较低,缺乏适度竞争,不利于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汽车拆解企业的规划布局与数量:到2020年,全市新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1家,总量达到3家,其中市区2家、县(市)1家;

新增回收拆解网点1个,总量达到10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由批准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负责建设,属分支机构. 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回收报废汽车,于1998年在洛阳市注册,并在孟津县、洛宁县、宜阳县等县均设有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偃师目前无有正规手续的汽车拆解企业.偃师市报废汽车回收网点位于偃师市翟镇镇大炉庄村,总投资200万元,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350台.项目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北厂界外为农田,东厂界和南厂界外为207国道,西厂界临元华飞织厂.最近敏感点为西南侧115m的大炉庄村.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厂区已开始生产,属于未批先建项目(罚款单见附件八). 2. 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 三十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相关规定,

86 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中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序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 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确定本项目环评形式为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建设单位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偃师市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委托,按照环评技术导则、规范要求及评价工作需要,在依程序开展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现状监测等环评工作的基础上,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偃师市报废汽车回收网点于2017年6月至8月以张贴两次公示和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的形式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建设单位于2017年5月26日至6月1日委托河南摩尔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区环境空气、地下水进行监测. 3. 建设项目特点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偃师市翟镇镇大炉庄村五组,占地面积15亩.项目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北厂界外为农田,东厂界和南厂界外为207国道,西厂界临元华飞织厂,最近敏感点为西南侧115m的大炉庄村.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1)车体切割产生的粉尘,废油液回收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运行过程中产生车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3)拆解所用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

(4)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4.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或影响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和项目周围的环境特点,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环境问题: (1)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环文〔2015〕33号);

(2)项目运行是否能够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3)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项目投产后是否能够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 本次评价工作技术路线见下图: 图1 环评工作程序图 7. 报告书主要结论 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偃师市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年拆解报废汽车350辆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位于偃师市翟镇镇大炉庄村,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北厂界外为农田,东厂界和南厂界外为207国道,西厂界临元华飞织厂.最近敏感点为西侧115m的大炉庄村.根据现状监测报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噪声均可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各项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所提出的治理措施基础上可达标排放,防治措施可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周围群众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正),2015年4月24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施行;

(10)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年12月3日;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

(12)《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省局豫环文[2006]2号);

(13)《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2007年12月1日施行;

(14)《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年6月16日施行;

(15)《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06年2月6日实施;

(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施行;

(1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1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2007年7月1日施行;

(19)《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1月1日施行;

(20)《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10年10月1日施行;

(21)《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修正),1989年12月30日施行;

(2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14]94号);

(2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的通知》(豫环文[2015]292号);

(2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2]5号);

(25)《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2015]33号);

(26)《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

(27)《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8〕37号);

(28)《偃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偃政办〔2018〕14号). 1.1.2 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 (9)《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 (10)《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 (11)《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06年第9号) 1.1.3 项目文件 (1)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偃师市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关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2)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该项目的备案确认书. 1.2 评价对象及评价目的 1.2.1 评价对象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对象为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偃师市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年拆解报废汽车350辆项目. 本项目原材料(处理对象)为从偃师市收购的报废汽车,报废汽车由拖车运至或直接开至本项目所在地,本项目拆解下的各类物资(包括各类危险废物)由处置单位负责运输,因此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对象为项目所在地块内的报废汽车拆解内容和拆解下的各类物资(包括各类危险废物)的处置合理性、贮运保障可行性分析. 1.2.2 评价目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旨在正确处理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关系,做到瞻前顾后、统筹兼顾、维护和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目的如下: (1)通过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对项目建设场址及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分析;

(2)通过建设项目污染因素分析确定施工期、营运期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排放量;

(3)预测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4)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根据环境保护目标要求提出预防、减缓、恢复等对策措施,为完善环保工程、施工环境监理及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3 评价原则和总体思路 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结合项目建设特点确定工程评价原则和总体思路如下: (1)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法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总量控制、达标排放、清洁生产 的原则进行;

(2)根据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地方相关规划内容,客观、公正的评价项目建设与法律法规要求、当地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相符性;

(3)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工程特点,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建成营运期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综合评价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

(4)通过对环境现状监测及调查,了解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做出分析评价;

(5)通过类比计算和物料衡算等方法确定本项目产污环节及源强;

(6)采用预测模式预测及定性分析等手段,分析本项目所排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及范围;

(7)根据工程所排污染物的性质及排放规律,分析治理措施的可行性,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妥善的处置.通过对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涉及危险废物的理化性质及生产工艺分析,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并提出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8)根据该项目达标排放和当地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提出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1.4 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1.4.1 控制污染 根据该项目的排污特征,控制污染的主要内容为:含尘废气、非甲烷总烃、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设备噪声和生活垃圾等. 1.4.2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偃师市翟镇镇大炉庄村五组,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厂址位于汉魏故城建设控制地带内.本次评价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该项目附近的村庄、学校等,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1-1 保护目标基本情况 序号 保护对象 方位及距厂址距离(m) 规模 保护目标 保护级别

1 大炉庄村 西南115m 居民区1050人 大气环境、噪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2冉庄 东南1260m 居民区210人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3 翟西村 东南1230m 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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