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4-07-28
内蒙古自治区百佳诚信企业、 诚信企业家和诚信品牌评选表彰办法 从2013年开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人社厅、金融办、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发改委、地税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国资委、工商联、总工会、内蒙古日报社等部门和单位联合组织全区企业界开展 诚信兴企・科学发展 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了企业诚信宣传教育,推行了形式多样的诚信建设活动,初步形成了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了全区企业诚信建设水平的提升和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增强.

为充分发挥诚信经营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全区各级各类企业积极、自觉地参与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实践中来,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根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安排,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决定在今年年底前开展首届全区百佳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和诚信品牌评选表彰工作.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视察我区时重要讲话精神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紧密结合落实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和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联系企业干部员工的思想道德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 诚信兴企・科学发展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宣传诚信典型、交流诚信经验、评选表彰先进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引导企业各级领导、广大干部员工牢固确立诚信意识,养成诚信经营、文明经营行为,推动企业加强管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从而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自治区

8337 发展思路的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评选表彰数量 在各地各部门各大企业申报推荐的基础上,此次计划评选并表彰全区诚信企业40家、诚信企业家30人、诚信品牌30个,评选表彰总名额为100个. 评选表彰原则 1.评选表彰以精神激励为主,注重突出宣传诚信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2.坚持质量第

一、可信可学的前提下,兼顾入选典型的行业(产业)、所有制形式、经营形式及地区分布.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便于群众参与,社会各方认可的原则. 4.按照自治区有关法规要求,评选表彰工作每三年举办一次,诚信称号有效期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 5.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评审费、赞助费、宣传费等.

四、评选表彰条件

(一)诚信企业 诚信企业是指经营状况良好,诚信理念较强,诚信管理制度健全有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取得较高的认知度和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确立了诚实守信的生产经营理念,经营者、管理者和广大员工有较强的诚信生产经营意识,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或规章.企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诚信管理规章制度,能够持续全面开展扎实有效的诚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企业坚持向顾客提供优质安全可靠的产品或服务,企业的各项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计量、环保、节能等方面政策、标准和要求.生产经营良好,发展潜力较大,在本地区或同行业中具有领先水平,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强. 4.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市场交易秩序的法律法规和税法有关规定,依法诚信缴纳各项税费,无提供虚假文件骗取工商登记、抽逃注册资本、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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