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4-07-27
2019年上半年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 招聘报考指南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精神,经研究,对于事业单位招聘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年龄问题 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为2001年3月31日至198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七级、八级管理岗位招聘人员,以及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为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招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为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

二、关于工作经历问题

(一)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如岗位要求 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即指截止此日期前需参加工作满两年.

(二)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工作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三)到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如无劳动合同,按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算起或按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起始时间算起.

(四)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灵活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五)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勤工助学、自主创业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关于报考对象问题

(一)本次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和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生;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二)本次招聘一般户籍不限,个别岗位因特殊要求限无锡户籍(含江阴、宜兴)的,户籍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三)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关于学历证明问题

(一)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双专科或双本科学历按专科或本科学历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的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该专业要求的岗位.

(三)定向生、委培生一般不得报考.如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具有军队院校毕业证书人员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均可报考:

1、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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