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4-07-13
养老保险科业务问答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男年满60周岁,管理岗位女职工年满55周岁,非管理岗位女职工年满50周岁. 依据国发(1978) 104号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按黑龙江省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2004)8号文件执行

4、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⑵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

从事其他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依据国发 (1978) 104号文

5、如何认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出生时间? 答: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依据黑劳社发(2007) 12号文

6、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原为企业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可否在50周岁办理退休? 答: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原为企业管理岗位的女职工,未重新在其它企业就业并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满1年以上,经本人申请,可在50周岁办理退休手续. 依据黑劳社发(2007) 12号文

7、特殊工种退休时间如何确定? 答: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但不超过正常退休年龄,由于单位留用或本人原因未及时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以实际办理退休手续的时间为正式退休时间. 依据黑劳社发(2007) 52号

8、从事过特殊工种但档案记载不清楚如何认定? 答:职工确实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但原始档案中特殊工种情况没有明确记载或记载不全的,可以提供职工历年工资表、出勤表、特殊津贴费补助表等相关原始有效材料为其建立健全特殊工种档案进行认定. 依据黑劳社发(2007) 52号文

9、不同行业企业特殊工种目录可以参照执行吗? 答:不同行业内的企业之间不能参照执行,对国家已经明确的一些行业的特有工种也不能参照特殊工种执行. 依据黑劳社发(2007) 12号文

10、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工龄如何计算? 答:临时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被本单位录用为长期工,如果档案中历来填写的招工表,简历表,工资表等均有记载,可以按招工表中记载的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时间计算参加工作时间.

11、申请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已停止工作连续医疗休养12个月以上仍不能工作,并经三级以上医院确诊医疗终结、有住院或治疗结论性病历;

⑵本人自愿申请(没有行为能力的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依据黑人社发(2014) 41号文件

12、申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材料? 答:⑴申请人的自愿申请书(本人或监护人亲笔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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