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4-07-07

1 卧室、起居室(厅)、明卫生间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

2 厨房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0m2. 5.1.6 严寒地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应设通风换气设施.厨房、卫生间应设自然通风道. 5.2 保温、隔热 5.2.1 住宅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质量,采取冬季保温和夏季隔热、防热以及节约采暖和空调能耗的措施. 5.2.2 严寒、寒冷地区住宅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的有关规定,其中建筑体型系数宜控制在0.30及以下. 5.2.3 寒冷、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住宅建筑的西向居住空间朝西外窗均应采取遮阳措施;

屋顶和西向外墙应采取隔热措施. 5.2.4 设有空调的住宅,其围护结构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 5.3 隔声 5.3.1 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分户墙与楼板的空气声的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宜小于或等于75dB. 5.3.2 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宜布置在背向噪声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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