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4-05-27
长江大学教务处 长大教通字[2018]53号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 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长江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本学期课程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课程考试总体分两个时间段完成.

第一阶段:13周及以前结课的课程安排在第12周和第13周末进行;

第二阶段:14周及以后结课的课程安排在第19周至第20周进行. 全校通识必修课程和部分学科基础课程(统考课)考试时间见下表,其它必修课程考试时间应与统考课考试时间错开. 18-1学期全校通识必修课和部分学科基础课(统考课)的考试时间 年级 课程名称 考试周 星期 时间 17级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8 六 第二大节 大学物理A(上)、大学物理B

18 日 第二大节 线性代数

19 一 第二大节 大学物理A(下)、大学物理D

19 二 第二大节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19 三 第三大节 C语言程序设计、VB程序设计

19 四 第二大节 有机化学

19 五 第二大节 教育学

19 五 第二大节 心理学

20 一 第二大节 18级 大学英语(上)、高级英语(上)、大学英语(含听力)1

19 一 第三大节 大学英语听说(上)、大学英语(含听力)3

19 一 第四大节 计算机基础

19 二 第三大节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19 三 第三大节 高等数学A(上)、高等数学B(上)、高等数学C(上)

19 四 第三大节 无机及分析化学

20 一 第三大节 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随堂考试 为避免学生重修(重考)课程考试时间与正常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各年级考试时间原则安排如下: 15级上午08:00-09:50(时间代码1) 17级上午10:10-12:00(时间代码2) 18级下午14: 00-15:50(时间代码3) 16级下午16:10-18:00(时间代码4) 需线下进行的慕课考试和所有辅修班的考试安排在晚上(时间代码5)进行. 相同年级、相同专业同一门课程应同一时间考试,对不同专业相同年级相同课程也应尽量同一时间考试.

二、考试安排 1.本学期所有课程考试均在新教务管理系统内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安排. 2.考试教室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安排.各学院专业课考场集中安排在东13教,西7教,武A楼. 3.监考人员一般根据每个考场的考生人数而定: 50人以下者安排2名监考;

考生超过50人可按每增加15-20人考生增派1人监考.全校性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跨学院开课课程的主监考由开课学院担任,副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担任,开课学院在安排监考教师时遵循交叉安排原则,避免教师监考本学院学生考试.其它课程考试的主、副监考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安排.监考人员应具备教师资格或者是教务管理人员. 6. 第一阶段的考试安排: 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的时间:11月8日(第10周周四)上午9点―11月14日(第11周周三)晚上8点;

安排监考教师的时间:11月15日(第11周周四)上午9点―11月19日(第12周周一)下午4点;

发布考试和监考时间: 11月20日(第12周周二)上午9:00. 7.第二阶段的考试安排: 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的时间:12月3日(第14周周一)上午9点―12月7日(第14周周五)晚上8点;

发布考试时间: 12月11日(第15周周二)上午9:00. 安排监考教师的时间:12月10日(第15周周一)上午9点―12月28日(第17周周五)晚上8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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