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4-05-06

5、 退休补贴 :机关按财政、人社等4部门统一制定的标准填写,事业单位按湘人社发〔2014〕24号和湘人社发〔2014〕62号规定的标准填写;

6、 其他退休后继续发放的项目 :包括女职工卫生费、93工改保留、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等,未含建国前老工人增发生活补贴;

7、 现统一的退休费待遇 = 原统一的退休费待遇 + 基本退休费增资额 ;

8、 其中现基本退休(退职)费 = 原基本退休(退职)费 + 基本退休费增资额 ;

9、此表一式4份,填报单位、主管部门、省人社厅工资管理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1份;

10、此表增资额由人社部门审核把关,增资前的发放项目和标准及其他内容由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附件4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10月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临时性补贴审核花名册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填报人:联系

电话: 单位:元/月・人 序号 姓名 现任职务 (岗位或技术等级) 原基本工资标准 调整后基本工资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核减额 实际 增资额 2014年10月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额 临时性补贴额 备注 小计 职务(岗位或技术等级)工资 级别(薪级或岗位)工资 教护提高10%部分 小计 职务(岗位或技术等级)工资 级别(薪级或岗位)工资 教护提高10%部分 呈报单位意见: 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 年月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意见: 年月日备注:

1、 单位性质 :机关、参公单位、全额预算事业单位、高校、差额预算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2、 现任职务(岗位或技术等级) 、 原基本工资标准 :均按2014年9月30日时情况填写;

3、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填写此表,并 备注 中注明 *年*月退休 ;

4、 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减少额 按湘政办发[2015]79号规定减少额度填写;

5、 实际增资额 = 调整后基本工资标准 - 原基本工资标准 - 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减少额 ;

6、 2014年10月的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额 :以2013年的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计算的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额;

7、 临时性补贴额 :(1) 实际增资额 低于 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额 的, 临时性补贴额 = 2014年10月的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额 - 实际增资额 +100元,(2) 实际增资额 高于 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额 但低于100元的, 临时性补贴额 =100元-( 实际增资额 - 2014年10月的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额 );

8、此表一式3份,填报单位、主管部门、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各留1份;

9、此表增资额由人社部门审核把关,增资前的发放项目和标准及其他内容由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附件5 湖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提前退休(退职)审批表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务 (岗位)参加工作年月 工作年限(周年) 原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 提前退休(退职)理由 养老保险改革前 优异待遇项目 优异待遇 提高比例 2014年9月部分工资待遇项目和 标准 职务(岗位)工资养老保险改革老办法待遇标准计算公式涉及的相关待遇标准 按本人2014年9月 退休的基本退休费 级别(薪级、等级)工资 按湘政办发〔2015〕79号文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费 教护人员提高10%工资 按本人2014年9月职务(岗位等级)对应的退休补贴和其他继续发放项目 退休补贴 教护龄津贴 艰苦边远 地区津贴 警衔津贴 教护龄津贴 艰苦边远 地区津贴 女职工 卫生费 女职工 卫生费 其他 其他项目 合计 单位 意见 年月日主管 部门 意见 年月日省人 社厅 意见 同意该同志 年 月退休(退职),原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为 %,按养老保险改革前办法享受退休优异待遇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为 % . 年月日填表说明见背页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此表不公开) 附件5填表说明(1)本表从2014年10月1日起使用,提前退休(退职)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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