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4-05-04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实习实训项目引进及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鼓励我校教师在校内开展创新创业项目,鼓励企业把实习实训项目引进校园,搭建一个集科研、教学、实习与实训为一体的服务平台.

通过这个平台,我校教师可以参与项目研发、提高科研水平,更好地服务教学、服务社会;

我校学生能够更广泛、更直接地参与社会实践及实习实训活动,为实现我校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提供支撑.同时,学校可以为企业提供长期的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支撑,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真正实现校企融合,打造一个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同发展和携手育人的服务平台. 为规范我校实习实训项目引进及管理,为入驻教师团队或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保证服务平台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入驻条件

(一)校内项目 1.我校专职专任教师可以依托实际项目申报,通过组建教师团队开展相关活动;

2.项目必须是已经存在的实际项目或实际项目的延伸,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市场潜力;

3.项目必须与我校学科及专业建设相结合,能够无偿为我校学生提供一定数量和时间的实习实训或顶岗实习,体现我校办学特色;

4.项目内容应适合在学校开展,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不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5.教师团队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抗风险能力.

(二)校外项目 1.校外项目以企业为主,在我校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企业应具备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好等条件;

2.企业产品(服务)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或技术要求,知识产权清晰,市场前景好,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企业产品(服务)必须与我校的学科及专业建设相关,能够满足我校专业建设的需要,能够无偿为我校学生提供一定数量和时间的实习实训或顶岗实习;

4.对制造类企业,必须满足环保及安防等要求.

三、入驻流程

(一)申请 欲入驻的教师团队或企业需向校企合作与实训处提交《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实习实训项目入驻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二)评审 校企合作与实训处组织对申请入驻的教师团队或企业进行论证评审.

(三)签约 根据评审结果,学校与符合要求的教师团队及企业签署《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实习实训项目入驻协议(模板)》,协议期限原则上为1年.对于前期固定资产投入较大,且能够提供较多实习实训岗位的校外企业,协议期限可由双方协商.

(四)入驻 校企合作与实训处为签订入驻协议的教师团队及企业安排办公及经营场地,办理相关入驻手续.入驻教师团队及企业须缴纳一定的项目运营保证金,并接受校企合作与实训处的日常管理.

四、项目评审

(一)初选 由校企合作与实训处组织行业专家,根据入驻条件对申请入驻的项目进行评审和筛选.以下三类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1.能为我校机械类、电气类、信息技术类、建筑类等专业学生提供一定数量实习实训的企业;

2.开发与设计型项目:指从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设计,从事文化创意设计的项目;

3.服务型项目:指通过提供服务来实现,如提供广告宣传策划、形象设计、会计业务等. 原则上对生活用品实物销售类项目不予支持,电子商务类项目不允许在校园进行物流派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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