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7-31
厦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事关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

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建设 五大发展 示范市的关键期,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8〕2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8〕27号),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始终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前列,制定本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对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对标更高空气质量标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经过3年努力,进一步控制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6项污染物指标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

10、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全市及各区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5?g/m3,臭氧防控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二氧化氮浓度稳中有降,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委省政府考核要求.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15年水平以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保持前列.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三)优化产业布局 1.严格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制鞋等高VOCs排放的项目建设,相关新建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涉工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局、规划委参与,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合理确定各园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促进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对现有园区载体进行整合提升,完善公共设施和园区配套.加快建设同安翔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加快推进软件园三期、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生物医药港、机械工业集中区、翔安临空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建设.(市经信局、发改委、环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按照城市功能分区以及城市规划调整,推进现有化工、工业涂装等大气重点防控企业进行优化重组,实现装备升级、产品上档、节能环保上水平.控制新增化工项目,加大现有化工企业整治力度.(市经信局、规划委、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控 两高 行业产能 1.加强源头预防.不再审批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的建设项目;

严格控制新增铸造等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产能.(市经信局、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以火电、平板玻璃等行业和装备为重点,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和技术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严防 地条钢 死灰复燃.(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安监局、质监局、环保局等参与)

(五)强化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 全面开展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各区人民政府为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责任主体,各镇街具体实施.实行拉网式排查,2018年底前,各区人民政府完成 散乱污 企业调查,并建立企业清单和管理台账;

按照 先停后治 的原则,2019年3月底前,各区人民政府出台 散乱污 企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等,实施分类处置,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列入关停取缔类的,由各区人民政府协调水务、电力等部门做到 两断三清 (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生产设备,清理废弃物);

属于使用 两违 建筑进行生产活动的,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彻底拆除 两违 建筑;

列入整合搬迁类的,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

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各区人民政府应建立 散乱污 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 散乱污 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 散乱污 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各区人民政府牵头,市环保局、经信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执法局、质监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等参与)

(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提高清洁化水平.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可考虑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市经信局、发改委、商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市市政园林局、科技局、环保局参与)

(七)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增加新的增长动能.推动绿色环保装备制造、工程技术咨询、监测服务等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做大做强环保产业集群.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企业.(市发改委、经信局、环保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八)优化能源结构 积极稳妥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优化能源结构.合理控制煤电规模和投产时序,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集中供热,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量控制在1900万~1950万吨标煤,年均增长7~7.6%.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5年的22%下降到13.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1.6%,清洁能源比重从20.6%提高到23.5%.(市发改委、经信局牵头)

(九)推进天然气和电能利用 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在工业燃料、交通和民用领域进一步扩展天然气产业链,使天然气在我市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得到进一步提高,达到天然气消费量力争保持15%以上的年均增速要求.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市经信局、发改委、市政园林局牵头,市环保局、财政局等参与) 以交通、工业、农业、建筑、餐饮、旅游等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电能替代工作.至2020年,促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约29%.(市经信局、发改委、市政园林局、厦门港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牵头)

(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等约束.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工程,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市经信局、发改委、建设局、质监局牵头)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十一)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 1.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进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逐步提高厦门港大宗散货铁路运输占比份额.同时,大力推进海铁联运,加快厦门港疏港铁路建设,厦门港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市交通运输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发改委、铁路建设指挥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市口岸办、经信局参与) 2.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充分发挥我市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组合优势,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加强港口铁路支线建设,支持铁路企业开展门到门服务.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依托已建成或在建的高速公路互通、公路货运场站、铁路货站、机场货运系统等,规划建设货运枢纽及其配套的物流产业集中区,推进区域各运输方式基础设施、管理系统的衔接和公共物流通道建设,建立与主体交通设施能力相适应的货物集散和中转系统,实现多种交通方式合理接驳和联合运输.积极引导物流企业向集中区聚集,形成交通运输物流产业集群.到2020年,力争在沈海高速、厦蓉高速等主干线高速公路沿线和具备货运功能的干线铁路建成货运枢纽及其配套的物流集中区,努力打造多式联运示范基地,推进综合货运枢纽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厦门港口管理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 (十二)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信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发改委等参与) (十三)加快道路交通结构升级 1.推广使用新能源机动车.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环卫、邮政、轻型物流配送、通勤、部分公务车采用纯电动机动车.按照 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 的基本原则,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促进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电动汽车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2020年底前,全市城市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其中,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须全部为纯电动公交车.2020年底前,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

研究推动新增和更新的网约出租车使用纯电动车,巡游出租车、旅游客运纯电动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逐年提高纯电动化率;

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

推广使用适宜应用纯电动汽车的工程车辆.全市累计推广纯电动汽车2.6万辆,累计建成充电桩2.6万个.(市经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牵头,市建设局、财政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参与) 2.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采取限制使用、加强超标排放监管执法等措施,并进一步评估经济补偿的成效及可行性,促进高排放老旧车加速淘汰,大力推进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车提前淘汰更新,有序推进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 油改气 的老旧燃气车辆淘汰.制定营运柴油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通过采取区域限行等措施,逐步实现高排放老旧车辆的淘汰更新.尽快推动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禁行工作;

逐步推动实施国Ⅱ排放标准汽油车、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车限行、淘汰工作.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商务局、财政局等参与) (十四)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加强上路行驶机动车监管,积极开展路检路查、停放地抽测,严厉打击柴油货车等各类机动车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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