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4-03-26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度长期从教教师 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6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继续为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

在我省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任教累计满30年(含30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我省乡村学校(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任教累计满20年(含20年)不满3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

3.在我省乡村学校(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含30年)及以上的,由教育部、人社部颁发证书(另文布置);

4.已获得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的,不再颁发.

(二)条件 符合《中华共和国教师法》

第二章第八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 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

(一)按其从教当年当月起算,至2019年7月31日止.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教龄;

(二)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三、办理程序和时间

(一)办理程序 1.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对照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 2.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区)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在当地有关媒体公示5天;

公示无异议后,分两类(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和乡村学校)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和附件3),于7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纸质稿加盖公章邮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3.荣誉证书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印制,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名义颁发. 4.中小学教师的申报表由任教学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留存设区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各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的申报表由学校审核后留存学校.

(二)办理时间 1.6月底起,各地各校组织统计符合发放条件的教师信息. 2.7月底前,各地各校汇总报送符合发放条件(含往年漏报或因证书数量不足未颁发)的教师信息. 3.8月底前,省教育厅向各地各校邮寄荣誉证书. 4.9月10日前,各地各校将证书发放至每位教师.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