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4-03-17

21 谈判时间 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 履约保证金 /

23 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4 项目要求 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

2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接收帐户户名: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接收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接收帐号:695

102 730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到帐日期为准)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缴费凭证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日期之后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将复印件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及以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保证金视同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26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

27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或否决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不按要求参加谈判的;

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响应文件正副本及相关内容的;

4、有弄虚作假、串通、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5、响应文件中在同一个项目中有两个同类数字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

6、恶意提高(压低)报价或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

7、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8、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郑州市二七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2.2 谈判代理机构 系指本次谈判采购的代理机构即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 采购方 系指 采购人 和 谈判代理机构 . 2.4 供应商 系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生产和提供本谈判采购项目标的物能力、向谈判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5 标的物 系指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述的货物或服务,及其配套的设施、备品备件、工具、材料、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6 服务 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为提供标的物而应承担的设计和施工配合、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检验、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第2条规定的条件并按规定从谈判代理机构获得谈判文件;

3.2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3.3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

3.4遵守供应商各项承诺、义务和纪律. 4谈判费用 4.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B 谈判文件说明

5 谈判文件的构成 5.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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