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4-03-17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 文件 苏财农〔2018〕116号 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农林渔病害防治及处理 (渔业)专项实施指导意见及资金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农委(农业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省级农林渔病害防治及处理(渔业)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工作,积极开展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控和病害测报,大力推进测菌施药、规范用药,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强化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海洋与渔业专项(第二批)实施指导意见及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8〕90号、苏海计〔2018〕14号)文件精神,现将专项资金和实施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1.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控与病害测报 市级水生动物疫控机构具体负责全市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控与病害测报工作.①对全市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水产良种繁育场、观赏鱼养殖场以及规模化养殖基地养殖的鲤科鱼类、罗氏沼虾、青虾、南美白对虾、河蟹、锦鲤和加州鲈等品种,开展鲤春病毒血症(SVC)、白斑综合征(WSD)、锦鲤疱疹病毒病(KHVD)、桃拉综合征(TS)、草鱼出血病(GCR)、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IHHN)、传染性脾肾坏死病(ISKN)、传染性肌肉坏死病(IMN)、虾肝肠孢虫、河蟹颤抖病等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全年监测样品135个(详见附件1).②负责全市病害测报工作的统筹协调、信息上报、汇总分析、技术培训、督查指导,指导疫病应急防控,推进规范用药工作. 区级水生动物疫控机构具体落实全市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控与病害测报工作.①配合市级水生动物疫控机构做好本辖区内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的送采样工作.②在本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基地、大型工厂化水产养殖单位以及具备一定规模的良种场、苗种场选择3~5个本地优势、特色水产养殖品种,对其常见、多发的水生动物细菌性疾病、寄生虫病等病害开展测报,每个区监测样品数40个、开展药敏试验10批次(发病样品中寄生虫病样不得超过30%)(详见附件2).③加大乡村渔医培训力度,加强水产病害防控、测菌配药和规范用药宣传等工作.④协助区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 项目资金用于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的采样、包装、送样补助.支持各区开展病害测报点建设以及病害测报、病样采集、病原检测、阳性样品处置;

开展病害测报工作的数据统计、信息上报、汇总分析以及水生动物病情测报信息报送系统维护,加强病害测报工作的督查指导;

开展药敏试验、测菌施药工作,推进水产养殖规范用药;

做好疫病应急防控和处置,落实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

强化基层病害防治队伍建设,提升渔业乡村兽医技能. 2.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市级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全市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组织开展检疫人员培训,督查指导全市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各区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本辖区内的水产苗种检疫申报点建设、检疫人员培训,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项目资金用于检疫人员培训,水产苗种检疫申报点建设,建立健全水产苗种检疫体系和制度,深入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