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4-02-14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党政办公室文件 湛开办〔2013〕100号 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 的通知 区直及驻区各单位、各街道(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2013年6月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区管委会决定,从6月初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

各部门、各镇(街)、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吉林等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血的教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有效地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区安委办要加强督查指导工作,针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检查督查情况报告区管委会和市安委办.联系人:郑仕卿,联系

电话:

2968232、13553480481,传真:2968236. 附件:湛江开发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 2013年6月21日印发 附件: 湛江开发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区管委会定于2013年6月初至9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和区领导的指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立足于增投入、治隐患、防事故,督促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 属地管理 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夯实我区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检查督查范围 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矿产勘查开采、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旅游、环保、学校安全、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尤其要突出检查督查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化工等重点行业,突出人员集中的重点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四、检查督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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