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4-02-11

六、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结算补贴程序 市政府审定同意本方案后,由市农业局负责将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在东方市政府网站、东方农业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5天内申请人按以下程序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市农业局同步启动受理程序.

(一)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2016 年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5);

2、个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复印件(个人不需提供);

4、8 年以上(含8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经乡镇政府备案的土地租赁或流转承包合同材料;

5、土地平面示意图;

6、自行选择设计建设大棚类型的,要提供设计图、设计类型、造价预算;

7、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和验收结算、存档.

1、申请、审核.申请人(业主)持上述材料一式2 份,报大棚建设所在地的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核实,负责人做出初审意见并签名、盖章、注明联系电话后,报乡镇政府(华侨经济区)审核,情况属实的,审核人在《申请审批表》上做出审核意见、签名、盖单位章,注明联系电话.申请人将申请表送市政务中心惠农窗口.

2、受理、审批.市农业局负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现场核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项目申报所在建设地点、乡镇政府(华侨经济区)、村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网站、东方农业信息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市农业局负责给申请人下达包括核定建设类型、建设面积在内的项目实施通知书.

3、项目实施.业主要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协议并报市农业局备案,监理单位进场后施工单位方可组织施工.施工单位要在监理单位的指导下施工.从项目实施通知书下达之日起3个月内项目业主要完成项目实施(排除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4、材料要求.业主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大棚建设材料(钢管及配件须为热镀锌),提供合格证书、清单及销售发票.清单或发票上注有:业主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商品名、数量、价格等.严禁采购假冒伪劣材料.

5、施工监理.市农业局负责聘请监理单位,负责对大棚施工进行全程监理.项目业主负责大棚建设全过程监管.项目业主必须严格按照补贴棚型和造价建设设施大棚,因擅自改变建设内容造成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补贴

6、验收.在大棚整体建设完毕后,业主要及时投资完成排灌系统等大棚配套设施建设,方可向市农业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局负责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 业主提供申请验收材料:填写《大棚项目申请验收确认意见表》,已审批建设意见表;

个人/法人代表身份证;

大棚材料销售合同和产品清单、产品规格、发票;

安装费凭据等(均为复印件并盖章);

监理单位的监理质量报告;

已完工的大棚平面布置图、编号、面积列表及同一角度拍摄的大棚建设前、建成后形成对比的彩色相片. 验收内容:大棚建设面积、建设类型、用材质量及规格型号、整体质量、对照安装产品型号是否同采购清单(发票)相符、核实造价等.

7、资金支付.在第三方提供验收合格报告,业主提供大棚保险单并与市农业局签订蔬菜种植协议后,市农业局在项目建设地点、村委会、乡镇政府和东方市政府网站、东方农业信息网将拟补贴信息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补贴金额的80%支付给大棚业主.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