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8-03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7〕1号 关于山东凯特食品有限公司 年产4万吨干红葡萄酒、7万吨优质果酒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东凯特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4万吨干红葡萄酒、7万吨优质果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审会议(2016年第21次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利津县陈庄镇工业园S231省道以西、北二路以南.该项目以葡萄为主要原料生产葡萄酒,以苹果为主要原料生产果酒.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设计规模年产2000吨干红葡萄酒、3000吨优质果酒,二期工程设计规模年产38000吨干红葡萄酒、67000吨优质果酒.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万元.项目属于备案制(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号:1105600047).项目一期工程未批先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的要求,属于停止建设类项目,已经依法查处完毕.

二、项目建设、整改和运行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一期工程油配套锅炉燃用天然气,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达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中要求,SO

2、NOX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要求.二期工程依托一期.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密封,臭气抽出经生物滤塔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二期工程配套建设固废暂存间,臭气抽出经生物滤塔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确保厂界无味化,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一期工程原料冲洗水、设备冲洗水、洗瓶废水、锅炉排水、地面冲洗废水、生物滤塔废水、生活污水送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经"厌氧+两级生物接触氧化+砂滤"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G/T31962-2015)B级标准以及东营市绿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接纳要求后送东营市绿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再处理.二期工程对污水站规模扩建至1000吨/天.对各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地面、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装置区等必须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残次水果、果梗、皮渣、酒脚和酒泥等滤渣外售作饲料;

废弃预涂层、污水站污泥一般固废,环卫部门清运.纯水制备系统废反渗透膜厂家回收.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一期工程建设300m3事故池,二期工程将事故水池扩建至400m3,建立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096吨/年、0.045吨/年;

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1.761吨/年、1.174吨/年以内,纳入东营市绿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七)其它要求.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站50米.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分期建设,须分期验收.

三、由利津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整改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抽查.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五、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设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9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利津县环保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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