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07-29
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锅炉房 低氮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BIECC-ZB4082 第一册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3 一说明3二招标文件

4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6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五 开标及评标

12 六 确定中标

18

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

20

第三章 政府采合同格式(货物类)

29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29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2

第五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59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61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

62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6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人:北京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锅炉生产能力的锅炉生产企业或锅炉供应代理企业,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叁级(含)以上资质. 1.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 1.2.5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6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2.7 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现场踏勘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投标. 1.2.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9 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提供: 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⑵投标人提供制造厂家的锅炉制造许可证(A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上述要求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⑶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叁级(含)以上资质(加盖单位公章). 1.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4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4.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4.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5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 资金来源 2.1 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 投标范围和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一个或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包号的内容拆开进行投标(即不能只对一个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为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第五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货物安装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的澄清要求,应在收到澄清要求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6. 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予以发布、通知,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6.3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语言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文(如有外文材料,均需翻译成中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1――投标书(格式) 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 7-1 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2 纳税证明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7-5 制造厂家授权书(格式)

(四)法人代表授权书 7-6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9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10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8――施工组织设计 附件9――业绩证明材料 附件10――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 附件12――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如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 9.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等. 9.2.2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9.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关于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的所有投标偏差和例外均写入 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5),关于其它内容的投标偏差和例外均写入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6)】. 9.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投标人选用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现场交货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0.3.1 投标报价包括货物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也包括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相关运输费和保险费等费用;

10.3.2 投标报价为设备运抵现场并配合完成安装、调试、验收、财政补贴申报等所有招标内容的最终价格,如果涉及进口产品,必须包括外贸代理公司等全部手续费. 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0.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0.6 每个投标人所投每个包号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否则其该包投标将被拒绝.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提供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11.1条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详见14.3条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不涉及联合体)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销其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京津地区:支票、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

其它地区: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银行账号信息见

第五章. 11.4 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可合并提供.投标人须注明投标的各包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且未注明每包保证金金额的,涉及的所有包号将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1.5 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收,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1.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

第六章). 11.7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起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份和副本

5 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投标人还需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光盘或U盘),若电子版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不符,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规定位置签字(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资格证明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逐页签字(全名)盖章.文件需授权代表须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目录清楚、页码准确,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5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须按要求签字,投标文件所有加盖公章的要求均不适用.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箱)中,将所有的副本一起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箱)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 正本 副本 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可单独密封,也可和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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