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3-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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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贯彻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和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意见相关文件的,扣2分.
2、严格执行部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全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不少于4次,全年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
3、部门主要负责人未与分管负责人、监管处室、直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扣2分.
4、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计划的,扣2分.
5、未按照计划开展工作的,扣2分.
6、未建立健全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和成员单位职责的,扣2分;
坚持安委会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市安委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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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席安委会工作会议的,每次扣1分;
未按规定及时报送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名单,或参加人员调整但未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反馈的,每次扣1分.
2、未及时办理安委会会议议定事项并向市安委会反馈的,每次扣1分.
3、未按规定时间向市安委会报告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季度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每次扣1分.
4、单月未按规定分析、研判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每次扣1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