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3-05-12
主动公开 南建设函〔2019〕137号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燃气行业领域瓶装燃气强揽生意涉黑涉恶专项 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燃气管理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继续深入推进燃气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击瓶装燃气强揽生意、非法经营瓶装燃气等黑恶势力,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领域瓶装燃气强揽生意、偷盗自来水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涉黑涉恶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建函〔2019〕55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瓶装燃气强揽生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紧紧围绕当前我区城镇燃气行业领域瓶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摸排瓶装燃气强揽生意、非法经营瓶装燃气等黑恶势力为重点,排查梳理瓶装燃气乱象的重点地区,及时移交线索并会同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有效打击,以点带面,全面遏制全区范围内瓶装燃气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我区城镇燃气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摸排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工作范围 全区瓶装燃气储配站和供应点.

(二)工作重点 1.利用职权、职务便利为他人销售瓶装燃气提供便利的行为;

2.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殴打等暴力方式和非法手段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无证经营,强行要求瓶装燃气使用单位或个人购买、使用瓶装燃气的行为;

3.实施言语威胁、价格垄断、打闹阻挠等软暴力手段承揽瓶装燃气生意的行为;

4.群众举报的有关瓶装燃气强揽生意的行为.

三、专项整治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计划(2019年4月15日前) 各镇(街道)燃气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镇(街道)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部署开展摸排本辖区内瓶装燃气强揽生意的涉黑涉恶专项行动,同时设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做好举报保密工作.

(二)广泛宣传(2019年5月15日前) 各燃气经营企业在办公场所、燃气站点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横幅,通过宣传栏、张贴标语、微信工作群、短信推送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企业上下投入到扫黑除恶治乱这场斗争中来,营造我区城镇燃气行业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氛围.

(三)自查整治(2019年9月15日前) 各镇(街道)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群众举报问题及时移交,并会同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打击.请各镇(街道)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问题清单、涉黑涉恶线索等内容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四)完善制度(2019年10月15日前) 各镇(街道)要对群众举报或摸排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存在的漏洞,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遏制瓶装燃气强揽生意的黑恶势力.

(五)总结提升(201年11月15日前) 各镇(街道)燃气主管部门应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主要做法和成效、问题整改处理情况、典型案例、制度建设情况、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等)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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