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3-04-29 |
(2)要求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服务供应商提供规定服务以外的其他物品或服务;
(3)要求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服务供应商虚开发票的;
(4)未经批准选择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服务供应商以外的企业获取服务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及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服务供应商有违反本办法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行为的,可向市财政局或有关部门举报,监督部门将及时启动有关调查程序,并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市直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采购工作,对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可向市财政局和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八、其他 协议有效期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2014―2015年度限额以下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办法(新财购〔2014〕12号及新财购〔2014〕7号)废止.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2年,协议期满后,市财政局将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服务执行效果及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续约或重新组织采购. 联系和举报
电话:市财政局 0373―3688617 市监察局 0373―3076016 市审计局 0373―3696321 附件2: 2016-2017年市本级限额以下 办公家具(含课桌凳)协议供货供应商名单 (办公家具标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优惠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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