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3-04-12
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 校教〔2016〕42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信息中心: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本单位评教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对评教工作宣传、评教时间做出具体安排. 2.请信息中心做好评教期间相关服务器和校园网络的维护工作,请相关学院和图书馆做好各机房、电子阅览室网上评教的技术准备,确保网上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3.评价者应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和负责的态度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4.全校在籍在校学生均须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二、评价方式与结果统计 1.学生评教采用网上评价的方式进行;

同行评教、教学文档资料评议由各教学院(部)教学督导组组织,自行确定评价方式,集中时间统一评价.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网上评价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学生网上评教情况进行统计,并将分院(部)的统计结果反馈各院(部).各院(部)根据学生评价(占60%)及同行(占30%)与文档资料评价(占10%)综合确定在本单位授课教师(含外教、外聘)的评价建议结果,并于2016年6月22日前将本单位所有教师综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排名前30%教师认定为优秀)报教务处206办公室备案,学校将公布综合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名单.

三、评价时间安排 内容被评人 评价人 评价时间安排 备注宣传动员 各教学院(部) 5月20日-5月25日 学校教学督导团将组织对各院部宣传动员情况进行抽查 学生评教 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本学期修读课程的所有在籍学生 5月25日-6月15日 教务处宏观协调 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生网上评价 必须在校园网内(各机房、图书馆阅览室)进行 同行评教 督导组与教研室同行教师 5月25日-6月15日 分院部组织 评价方式自定 教学文档 资料评议 督导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 6月8日-6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可在校园网内的计算机上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具体操作见附件1. 2.请各教学院(部)在教师与学生中做好宣传动员,确保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公平、公开、公正.教师不能用任何形式要求或引导学生为自己打高分,一经发现此种情况,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3.学生评教是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占教师综合评教的60%,每位学生应本着对个人、对教师、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评价活动.学生是教学活动的最大利益相关者,能从整体上反映教师的授课情况和教学效果,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客观、有效的评价是检验和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通过学生评教,可以帮助教师及时了解自身教学状况、水平以及教学中的优势和不足,促使教师调整自己的教学观、学生观,倾听学生对教学的需求,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吸收并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调节、完善教学行为,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同时,学生评教有利于教学管理部门了解教学信息,全面准确地掌握学校教学工作现状,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学校十分重视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结果.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学生应珍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坚决杜绝 代评 现象. 4.学生在网上评价时要把握好评价尺度和区分度: 优 表示对被评者的工作 很满意 ,其量化标准分为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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