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07-31
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WJ-ZBHTD68-201810640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 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合同条款…28)

第四章 招标内容清单及技术规格…29)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5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2) 附件…81)

第一章 招标公告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接受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ZWJ-ZBHTD68-201810640 2.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物业服务项目 3.项目采购概算: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7日 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1601室6.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时间: /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地点: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8年10 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会议室 11.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者传真的形式).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邮编:100073

电话:83928422 传真:83928400 电子信箱:roc.w.sha@163.com 联系人:沙鹏 开户名: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北京丽泽商务区支行 帐号:

619201915 系统支付号:30510000185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资料表是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当以本资料表为准. 本资料表中(含技术附件)加 * 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 * 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投标视为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该 * 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条款号 内容本项目预算为: 共分

2 包进行采购, 分包控制金额分别为:第1包:南片区 $ / ;

第2包:北片区 $ / . (每包包含的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招标内容清单及技术规格;

供应商可选择对其中1包或同时对2包进行投标,采购人将针对每包需求及供应商情况选择中标供应商,不保证同时对2包进行投标的供应商同时在2包项目中中标.) 1.1 招标采购单位: 采购人: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北巷2号院 联系人: 佟增元

电话:

1390123304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

电话:

83928422 业务联系人:沙鹏 传真:83928400 *1.2.1 供应商资质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物业服务等)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为在 北京市政府采购物业服务定点综合查询系统 名单中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3) 供应商应提供在开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对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4) 供应商应提供近三个月(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凭证. (5) 供应商应提供近三个月(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凭证. (6) 供应商应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8)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物业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11.1 供应商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计价. 11.6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

第四章招标内容清单及技术规格 中提供的服务案例提出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 *12.1 第1包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80000.00(捌万元整) 第2包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80000.00(捌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特别提示:

1、如供应商采用汇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北京时间)之前,使用供应商单位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的帐户(帐户信息如下),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 采购人指定的保证金收款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北京丽泽商务区支行 帐号:

619201915 系统支付号:305100001856

2、如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 / 日.

3、如供应商选择采用专业担保机构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及指定担保机构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1、附件13;

*13.1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止起90个日历日 提供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 14.1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 (电子文档:

1 份,U盘或光盘)

1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 18.1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会议室 22.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分值如下:商务30分;

技术60分;

价格10分29.1 本项目 是/ 否 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应提交履约保证金承诺函,承诺如中标,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交签约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

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根据招标人要求

2、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的10%

3、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选择采用专业担保机构保函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及指定担保机构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2、附件13;

33 本每标段项目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由中标人支付 附件7-5 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附件7-6 需提供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附件7-7 需提供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适用于本须知资料表的其他条款:*供应商应提供《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定点单位对物业定点服务的承诺书》,格式详见

第六章附件7-9 上表中的条款号对应《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中的条款号 适用于供应商须知的增加或者说明的变动: 一 其他

1 本项目 是/ 否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1.1 ①有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本册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件10-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一览表》. 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本册附件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2 除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将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3 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本招标文件对中小企业的有关规定. 1.4 除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若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以对该联合体给予 /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6 如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基于扶持政策对价格进行扣除后评审或者利用联合体优势而获取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企业. 二 招标文件带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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