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3-04-01
关于作废三明市丰润化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等2个项目的公告 按照《福建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信息系统执法项目信息作废管理暂行规定》(闽公消〔2018〕94号)精神,根据业主和辖区单位申请,我支队将对全市5月份受理的项目进行作废处理,现根据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月27日至5月30日.

公示期间,对拟作废项目存在异议的,可采取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署名向支队反映.

电话:0598-8264905;

传真:8239009. 附件:2019年5月份拟作废项目列表 三明市消防支队 2019年5月27日 附件 2019年5月份拟作废项目列表 项目 平台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申请作废原因 业务网

1 三明市丰润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不属于消防部门管辖.

2 福建省鑫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属于住建部门查处范围,已函告三元区住建局. 互联网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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