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3-03-07
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甲方: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冒国春 地址:苏州新区塔园路68号

电话:0512-68242067 乙方:苏州市科达教育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洪波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09号

电话:13328002785 招标编号:SZBC2018-G-008-A 资金核定单号:教1810-68 根据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BC2018-G-008-A号电子系2018年现代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标的物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的标的物 1.1甲方向乙方采购标的物,具体的型号、规格要求见后附合同清单. 1.2乙方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二、合同价格与支付 2.1 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佰玖拾捌万圆整($:3980000.00元),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产品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软件产品(包括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所需的第三方产品(数据库、中间件等内容)以及乙方自有产品的报价)、开发实施、数据采集与加工、辅材、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验收、售后服务与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2 合同生效后按如下步骤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待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 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由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三、质量保证 3.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计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3.3 免费质保期:自项目全面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整个项目免费质保期为壹年,若产品原厂质保期高于壹年则按照原厂质保期(招标文件中另外约定的质保期限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执行). 3.4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四、包装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包装,在送交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

五、标的物的交付 5.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5.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5.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5.4 交货时间: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保证采购方正常使用(具体根据甲方要求). 5.5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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