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3-01-31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 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闽机管综〔2017〕7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日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在履行职能或业务活动中控制的、纳入本单位核算的固定资产实施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资产采购预算和购置计划、实施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维修保养及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四条?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责任明确、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五条?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实施综合管理,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固定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第六条?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应明确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专业技术部门在资产管理中各自职责,形成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用者有责的资产管理联动机制.

(一)各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统一归口管理,对暂无条件或目前采用多部门联合管理的单位,应明确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或牵头管理部门,并明确资产管理专职人员,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资产管理部门(牵头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固定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和单位内部各部门提出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会同财务部门编制资产采购预算和购置计划;

3.完善本单位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及时登记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

4.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调拨、维护保管、处置(含电子废弃物定点回收处理)等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组织资产盘点,及时与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5.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使用,促进资产的共享、共用,对需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处置等固定资产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6.会同财务部门填报本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具体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及时反映单位资产存量、增减变动及重大资产管理事项.

(二)财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实施价值管理,其主要职责: 1.合理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依据合法原始凭证及相关审批文件进行资产增减的账务处理;

2.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清查盘点、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及处置等事项报批、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填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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