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86―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Technical guidelines of accounting method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cement industry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件为准.

2 0

1 8 -

0 3 -

2 7 发布

2 0

1 8 -

0 3 -

2 7 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HJ

886 -

2018 目 次前 言 ii 适用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2 核算程序及方法选取原则

2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

5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

8 噪声源强核算

10 固体废物源强核算

10 管理要求

10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水泥工业废气排污系数表

1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各生产设备含尘气体量参考表

1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水泥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13 附录 D(资料性附录)水泥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14 附录 E(资料性附录)水泥工业主要噪声源噪声级及噪声治理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 F(资料性附录)水泥工业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列表形式

17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 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水泥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源强核算的程序、方法及选取原则、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F 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8 年03 月2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8 年03 月27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的程序、方法及选取原则、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 污染源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正常和非正常工况下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 等事故情况下的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熟料制造、水泥粉磨等生产过程的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 固体废物源强核算,不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排放的废气特征污染物源强核算.散装水泥中转及水泥制品生产可参照执行.执行 GB

13223 的锅炉源强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火电》(HJ 888)进行核算;

执行 GB

13271 的锅炉源强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进行核算.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标准. GB

4915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

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

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434 水泥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HJ

84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HJ

884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 HJ

88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火电 HJ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余热利用系统 waste heat utilization system of kiln exhaust gas 引入水泥窑废气,利用废气余热进行物料干燥、发电等,并对余热利用后的废气进行净 化处理的系统. 核算程序及方法选取原则 4.1 核算程序 污染源源强核算程序包括污染源识别与污染物确定、核算方法及参数选定、源强核算、 核算结果等,具体内容见 HJ 884.污染源识别与污染物确定亦应符合 HJ 2.

1、HJ 2.

2、HJ/T 2.

3、HJ 2.4 等技术导则及 GB

4915、GB

8978、GB

12348 等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应包括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包括水泥窑启、停等)两种情况下的 污染物排放. 核算方法选取原则 一般原则 核算方法包括实测法、类比法、物料衡算法和排污系数法等,核算方法及选取次序见表 1. 表1 源强核算方法选取一览表 企业类型 环境要素 污染源 主要污染因子 核算方法及选取优先次序 新(改、扩)建 工程污染源 现有工程 污染源 水泥 (熟料)生产企业 废气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 颗粒物、氮氧化物 (以NO2 计)、氟化物(以总 F 计) 1.类比法;

2.排污系数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a SO2 1.物料衡算法;

2.类比法;

3.排污系数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a;

3.物料衡算法 氨b类比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a 汞及其化合物 1.物料衡算法;

2.类比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a;

3.物料衡算法 煤磨、冷却机、破碎 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颗粒物 1.类比法;

2.排污系数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a 烘干机、烘干磨 颗粒物、氮氧化物(以NO2 计)c 类比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a SO2 c 1.物料衡算法;

2.类比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a;

3.物料衡算法 无组织源 颗粒物、氨b类比法或其他可行 方法 类比法或其他可 行方法 废污水 设备冷却排污水、余 热发电锅炉循环冷却排污水、机修等辅助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悬浮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石油类、氟化物、总磷等 1.类比法;

2.排污系数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a 噪声 磨机、风机、破碎、 空压机、余热发电系统等设备 噪声级 类比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a 固体 废物 水泥窑、除尘器等设 备 固体废物 类比法 实测法 水泥粉磨站 废气 破碎机、磨机、包装 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颗粒物 1.类比法;

2.排污系数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a 烘干机 颗粒物、氮氧化物(以NO2 计)c 类比法 SO2 c 1.物料衡算法;

2.类比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a;

3.........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