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8-30
办事指南 澄江县民政局 2017年12月10日发布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和代码 全县性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受理范围 本许可适用于澄江县范围内冠以 澄江 行政区划的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三)《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四)《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民政部令第26号);

(五)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六)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1号);

(七)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17〕27号);

(八)《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6〕257号);

(九)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企业职务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玉组通〔2017〕19号).

四、实施机关 澄江县民政局

五、审批条件 名称预先核准条件 1.名称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的规定;

2.根据规定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3.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表及发起人的基本情况介绍、证明材料等. 基金会设立审批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基金会变更审批条件: 基金会名称、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发生变更时,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变更登记. 审批条件:(1)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

(2)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

(3)提交相应的变更登记材料.

(四)基金会注销审批条件: 基金会有下列情形的需要办理注销登记: 1.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2.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3.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审批条件:(1)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

(2)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同意(批复);

(3)进行清算、公告;

(4)提交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六、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澄江县凤麓街道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民政局516室(社会事务股) 办事窗口:澄江县凤麓街道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民政局516室(社会事务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申请材料 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材料 形式 申请成立 申请变更 申请注销 备注1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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