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9-08-28

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市区内政府储备土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矿山开采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作业,取缔私挖滥采;

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农办:负责督导各镇(街道)做好秸杆禁烧工作;

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禁烧工作落实情况. 市煤炭局:在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开采和型煤加工粉尘污染防治,监督煤炭开采和型煤加工企业执行限产限排强制性减排措施;

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黄标车、老旧车拆解监督管理;

做好成品油升级和市场供给,从源头上保证油品质量;

加强废品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废品回收加工利用过程的污染防治工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煤炭、油品、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承压锅炉质量检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煤炭、油品等质量状况.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查公务用车落实限行措施,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工作全过程公务用车保障;

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公车限行执行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诊疗实施方案,组织医疗机构做好重污染天气医疗卫生救治工作;

配合宣传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健康预防知识普及;

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督导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资金保障,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市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煤炭质量和成品油质量管理,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煤炭和油品的违法行为.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监督印刷行业完善废气净化设施,按照应急减排要求落实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

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市供电公司:负责提供有关企事业单位用电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对拒不执行市政府应急指令和拒不落实减排措施的用电单位依法实施电力管控措施. 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督促辖区企业和施工工地落实限产限排、停工停业和防尘降尘措施,督促辖区有关部门履行环境应急职能;

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3 预警级别和权限 3.1 预警级别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行四级预警,即Ⅳ级(蓝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 当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包括跨日24小时均值,下同)>

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Ⅳ级(蓝色)预警. 当预测AQI日均值>

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Ⅲ级(黄色)预警. 当预测AQI日均值>

200将持续3天(72小时),且出现AQI日均值>

300的情况时,启动Ⅱ级(橙色)预警. 当预测AQI日均值>

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AQI日均值>

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时;

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启动Ⅰ级(红色)预警. 应急实施过程中,市指挥部可根据空气质量和预测预报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若两次重污染过程间隔时间不到36个小时,可作为一次应急响应连续实施预警,延长应急时间,减少应急频次. 3.2 预警权限 Ⅳ级(蓝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实施,Ⅰ级(红色)预警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实施.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