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8-28 |
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环境保护局共同编制的《北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北海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北海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正在修改完善,近期将印发实施. 3.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制度.2018年6月,建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环境保护局、公安局为成员单位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监管职能作用,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及工作的协调联系.制定《北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 我市先后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47次,其中8次市委常委会、1次市委中心组专题研究部署会,38次市政府领导主持会议(市政府常务会9次,专题会29次);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10次批示,对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及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市领导先后349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督察,协调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1次;
出台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制度方案等10余份.采取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开展综合督查等强有力措施. 1.全面推进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涉及北海市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共6大类14个整改问题,需落实整改措施50项.经过全市上下一年多共同努力, 对生态环境重视不够 局部地区生态破坏 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力 铁山港东港区红树林问题 围填海管理不力 PM10浓度升高 北部湾经济区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布局问题 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采石、采砂生态破坏 等9个问题,经自查在市级层面基本达到整改要求.另有 山口红树林国家级生态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 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 入海河流及近岸海域水质下降 地下水超采 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低 等5个问题正抓紧推进. 2.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 ,狠抓问题整改.6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广西,开始为期一个月的督察 回头看 工作.我市迅速成立了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 迎检工作总体方案》(北办字〔2018〕28号),组织推进有力,工作平稳有序,为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各方面的有效保障.督察期间,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各单位,紧急调度督察组查阅的相关资料.根据督察组反馈意见,在列出的整改任务清单中涉及我市的共计15个重点问题(其中部分内容包括在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5个问题当中).其中全区8个共性问题,包括:(1)政治站位不高,推动整改态度不坚决(自治区排序问题1,下同);
(2)2017年全区河流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比例较2016年下降(问题6);
(3)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缓慢,工作进度在全国居后(问题16);
(4)2017年自治区PM2.
5、 PM10不降反升,14个区市中13个优良天数比例降低(问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