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9-08-27
关于省人民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的审议意见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执法检查报告).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执法检查报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送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今年6月,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4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结合这次调研的情况,省人大环资委审议认为,省人民政府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整改,基本上回应了执法检查报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率先实施火电行业大气主要污染物 倍量替代 ,严控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二是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年全省完成4030项大气治理项目,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三是省财政安排14亿元资金用于全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2014年,全省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8.4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四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道路港口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努力实现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五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14年,全省累计检查企业30.5万家,限期整治1.5万家,关停1861家.六是加强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大气污染源数据库,开展污染源解析工作,加强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经过努力,全省空气质量持续好转.2014年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率为81%,比上年提高5.9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的平均达标率则进一步提高至84%;

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比上年分别下降11.4%和10.6%,今年一季度比去年同期又下降13%和16.1%. 但是,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存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任务艰巨、全省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难度增加、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等困难和问题,我省空气质量与国家提出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建议省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科学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步伐,大力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

做好规划衔接、标准对接、措施联动,建立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长效机制;

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开展工业烟粉尘治理,推进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整治,全面深化污染源综合治理;

以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契机,通过按日计罚、停产限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方式,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研究,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广东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2015年7月29日 粤府函〔2015〕13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 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2014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研究整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送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的函》(粤常办函〔2014〕352号)的要求,现将有关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区域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朱小丹省长亲自担任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召集人,多次专门听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主持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各市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还约谈了PM10浓度上升幅度较大、淘汰黄标车进度滞后的14个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许瑞生副省长多次赴重点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同志专门带队检查督办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都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对大气污染治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省有关部门开展了联合督查,对空气质量同比下降地区进行督办,督促有关地方采取针对性措施整改落实.

二、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 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制定实施省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和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持续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一是率先实施火电行业大气主要污染物 倍量替代 .珠三角地区新上项目实行2倍以上削减量替代,其他地区实行1.5倍以上削减量替代.二是从严控制 两高一资 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要求,2014年全年我省没有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项目.三是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2014年全省共淘汰落后炼钢能力250万吨、铜冶炼1.5万吨、水泥443万吨、造纸21万吨、制革60万标张、印染17504万米、铅蓄电池59万千伏安时,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淘汰任务,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 十二五 期间各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推进广钢环保搬迁,建设湛江钢铁基地,启动广石化、茂石化、湛江东兴石化的环保升级改造工作.四是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14年,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低于1.18亿吨,与2012年相比实现负增长;

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约1.8亿吨,与2013年基本持平,占能源消费比重继续下降.

三、认真落实重点治污工程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制定考核办法和细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和工作措施.一是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组织21个地级以上市分别编制完成了集中供热规划,统筹编制全省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建成5个集中供热项目,启动珠三角部分地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二是认真落实重点治污工程.2014年全省完成4030项大气治理项目,新增99.5万千瓦机组建成脱硫设施,496万千瓦机组取消脱硫烟气旁路,649.5万千瓦机组降氮脱硝改造.54条水泥生产线已全部按国家规范要求完成烟气脱硝治理,6台钢铁烧结机、4套石油石化催化裂化装置也已完成脱硫改造.广州、佛山、惠州市还率先开展了燃煤电厂 超洁净排放 改造,目前已完成7台机组改造.三是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在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基础上,自加压力,淘汰1540台燃煤锅炉.扩大现役火电机组和现役钢铁、石化建设项目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范围,油气回收治理范围扩大至全省行政区域.

四、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 一是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力度.省财政先后安排14亿元资金用于全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在4亿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3.7亿元用于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2014年,全省共淘汰黄标车68.4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二是创新机动车环保执法.各市均划定黄标车限行区,珠三角9市1区全面开展黄标车闯限行区电子执法,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和顺德区范围内开展异地黄标车闯限行区电子警察执法试点工作.三是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并提升车用油品质量.2014年,全省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7700辆.2014年1月1日起,全省供应国IV车用柴油,10月1日起全省供应国V车用汽油,比国家标准要求提前39个月.

五、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一方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制定《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和制鞋、家具、印刷、表面涂装等四个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及治理技术指南,建立重点企业监管名录,广石化、中海壳牌、中海油惠州炼化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试点工作并通过验收.另一方面,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印发《广东省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污染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计划(2014-2015年)》,确定整治重点和整治措施,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推动各地提高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强化港口码头扬尘控制,印发《广东省绿色港口行动计划(2014-2020年)》,督促码头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港区扬尘污染治理.

六、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 省环保、监察部门和公检法系统建立联动执法机制,联合印发《关于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推动了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2014年,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3.6万人次,检查企业30.5万家,限期整治1.5万家,关停1861家.同时,开展 环保警察 试点,推动佛山等地先后组建环境犯罪侦查专业队伍.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建立环境违法企业 黑名单 ,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七、加强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开展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公布各地空气质量排名.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和污染源数据库,开展污染源解析工作,基本摸清了大珠三角地区的污染物成分、污染源类别、分担率及空间分布趋势.广州、深圳等市的源解析已经通过了国家组织的专家论证,国务院已经公布有关结果.建立粤港澳三地空气质量监控网和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监测指标扩展至200余项,为大气重污染过程的预报预警与应对及区域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决策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2014年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全省空气质量保持稳定,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年初制订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2015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正按计划顺利推进,全省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虽然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任务艰巨.全省空气质量(AQI)达标率仅为85%,实现2017年珠三角地区PM2.5年均浓度比基准年下降15%、全省PM10年均浓度比基准年下降10%的目标难度较大.二是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难度增加.我省是能源消费大省,能源结构调整和煤炭总量控制工作难度非常大,进一步削减、压减排放的存量少、潜力小.三是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现行大气污染源精细化管理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机动车减排和扬尘控制等监管手段仍然匮乏,环境监管能力不足与大气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提升环保调控水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强项目准入管理,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强化产业转入地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禁落后产能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对环境敏感地区和城市建成区内已建的钢铁、石化等重污染企业实行环保搬迁和提升改造.推动产业聚集发展,着力推动特产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构建循环工业体系.加强落后产能淘汰,制定更加严格的落后产能淘汰目录.

(二)全面构建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继续推动实施《粤港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书》,建立超区域粤港澳联防联控改造机制.完善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个经济圈的联防联控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多层面的信息共享、共同防控制度,强化跨界合作,推进跨界环境问题联防联控长效机制.

(三)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电厂、建材行业、工业锅炉烟粉尘治理,推进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整治,推进VOCs全面排查工作,更新重点企业名录,遏制非珠三角地区PM10年均浓度上升趋势.

(四)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充分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通过对黄标车提前淘汰进行补贴、扩大限行区面积、加强限行区电子执法等措施,确保今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2005年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和其它黄标车的淘汰工作任务.加快国V车用柴油的全面供应,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

(五)强化环境监测与执法.完善省市两级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促进环境信息共享.加强烟粉尘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和机动车监控平台建设.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为契机,通过开展 环境法制年 和2015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规范企业环境行为. 专此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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