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2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高强度高模量玄武岩连续纤维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潍坊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01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万吨高强度高模量玄武岩连续纤维项目 建设单位 潍坊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中生 联系人刘中生 通讯地址 寿光市洛城街道洛兴街与永和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电话

13911159296 传真 邮政编码

262700 建设地点 寿光市洛城街道永兴路以东、洛城街以北 立项审批部门 寿光市发改局 批准文号 2019-370783-30-03-000800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C3061 占地面积(平方米)

15000 绿化面积(平方米)

8000 总投资 (万元)

70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6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09% 评价经费(万元) 0.6 预期投产日期 2021年5月

一、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潍坊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创新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是高强度高模量玄武岩连续纤维及其生产装备的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为满足市场对玄武岩连续纤维的需求,根据市场发展状况,拟投资7000万元在寿光市洛城街道永兴路以东、洛城街以北建设 年产1万吨高强度高模量玄武岩连续纤维项目 ,该项目新建一座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11340m2.新购置全自动粉碎过筛干燥生产线2条、全电熔小池窑拉丝生产线6条(不同规格)、原丝浸润合股生产线6条(不同规格)、特种纤维编织生产线10条.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1万吨高强度高模量玄武岩连续纤维的生产能力,其中连续纤维(直径4μm、7μm、13μm、17μm)1万吨,玄武岩纤维布2000吨,玄武岩纤维复合筋4000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7.9.1)(2018年修订)列表中的第十

九、废金属矿物制品业,本建设项目从事高强度高模量玄武岩连续纤维加工,参考 第53项: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类别,其环评类别属于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范畴. 因此,项目投资方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厂址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当地有关环境资料,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落实环保 三同时 制度,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依据.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1、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4.24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实施);

(8) 《潍坊市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9) 《潍坊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10) 国家环保局HJ2.1-

2016、HJ2.2-

2018、HJ/T2.3-9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11) 潍坊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12) 潍坊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玄武岩纤维加工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第二十项 纺织 第4条 有机和无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的开发与生产(碳纤维(CF)(拉伸强度≥4,200MPa,弹性模量≥240GPa)、芳纶(AF)、芳砜纶(PSA)、高强高模聚乙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UHMWPE)(纺丝生产装置单线能力≥300吨/年)、聚苯硫醚纤维(PPS)、聚酰亚胺纤维(PI)、聚四氟乙烯纤维(PTFE)、聚苯并双f唑纤维(PBO)、聚芳f二唑纤维(POD)、玄武岩纤维(BF)、碳化硅纤维(SiCF)、高强型玻璃纤维(HT-AR)等) ,属于国家鼓励建设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 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名单内.

4、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寿光市永兴路以东、洛城街以北,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该区域位于寿光市东城项目区内,寿光市东城项目区(原为寿光市东城工业园)于2005年12月经寿光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寿政函【2005】115号),为县级项目区.寿光市东城项目区位于寿光市城市中心东南角,紧邻潍坊市区,与新规划的城市行政、体育中心隔弥河相望. 规划的四至范围是:北至北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弥河,东至东三环路.为了统筹安排东城项目区的各项建设,使社会经济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给东城项目区的规划管理提供立法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寿光市东城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于2004年委托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规划.规划将东城项目区的规划性质为城市新区、工业新区、生态新区.主要功能定位为: (1)城市新区:规划区域内整合了行政、商贸、居住、生产加工、旅游休闲等综合性的城市文化. (2)工业新区:以贾思勰农业博览园为核心打造理念,重点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新型阳光保健产业. (3)生态新区:规划区域紧邻弥河风光带,辅之以绿色生态性的贾思勰农业博览园,全力打造都市生态环境,塑造全新的生态园区. 根据东城项目区的发展需求及产业特点,规划用地规模控制在46.3km2.规划控制范围北至北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弥河,东至东三环路.该项目区市批产业定位为:以贾思勰农业博览园为核心,重点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新型阳光保健产业.布局结构以五横四纵的主干道形成支撑骨架,与外环结合形成三个闭合的环路交通体系,构建出 一个核心,四条轴线,六大功能片区 的基本功能布局. 本项目位于寿光市东城项目区工业新区内,主要生产玄武岩纤维,符合寿光市、东城项目区及洛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不处于生态红线保护区内.

5、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95号文《关于印发 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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