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8-29 |
1、原则同意《绍兴柯桥华舍金鼎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运动器材配件10万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意见.
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你公司在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西蜀阜村(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附图)租赁原绍兴华舍绸厂现有空置厂房实施建设,项目内容:购置数控转塔冲床、数控折弯机等国产设备26 台(套),实施新建年产运动器材配件10万套生产线项目.
2、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该项目不产生生产性废水.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由柯桥区华舍街道环卫站定期清运,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具备污水接管条件后,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排污管网.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值为:废水量0.9吨/日(270吨/年),CODcr0.027吨/年,氨氮0.00135吨/年.
3、项目产生喷粉粉尘由旋风回收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4、严格按环评报告要求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噪声源必须配套相应的隔音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积极开展综合利用或统一清运、妥善处置,以防二次污染.不合格产品、废钢管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
布袋收尘后的粉末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严格按"三同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套环保设施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常生产. 绍兴市柯桥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7日 抄送: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 绍兴市柯桥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