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9-07-29
乌苏市西区污水厂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乌苏市马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1022号 二一八年八月 目录 第1章总则

4 1.

1评价原则

4 1.2编制依据

4 1.3评价目的

7 1.4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

8 1.5评价标准

9 1.6评价工作等级

13 1.7评价范围和时段

15 1.8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7 1.9环境保护目标

17 第2章区域环境概况

21 2.1自然环境概况

21 2.2社会经济环境概况

33 2.3乌苏工业园区概况

34 2.4园区发展现状回顾性评价

49 第3章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51 3.1项目概况

51 3.2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方案

61 3.3工程分析

78 3.4清洁生产分析

87 3.5总量控制

89 3.6产业政策、规划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89 3.7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分析

95 第4章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96 4.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评价

96 4.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97 4.3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99 4.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04 4.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06 4.6生态环境现状

106 第5章环境影响评价

109 5.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09 5.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19 5.3环境风险分析

137 第6章环保防治措施和对策建议

149 6.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49 6.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54 6.3绿化

166 6.4建设规范化排污口

167 第7章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68 7.1环保投资估算

168 7.2有利改善环境质量

168 7.3环境效益

169 7.4社会效益

170 第8章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

172 8.1环境管理计划实施组织机构

172 8.2环境管理职责和权限

172 8.3环境监测计划

175 8.4环保 三同时 竣工验收

177 8.5污染物排放清单

177 第9章结论与建议

182 9.1建设项目概况

182 9.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82 9.3污染物排放情况

182 9.4主要环境影响

184 9.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185 9.6环境保护措施

185 9.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87 9.8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控计划结论

187 9.9可行性结论

187 概述 1.1建设项目特点 2014年12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新政函[2014]243号) 同意设立乌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25.51km2,四至范围为东至奎屯河,南至312国道,西至奎河路,北至规划污水处理厂处 .乌苏工业园区位于乌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内.《乌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4月30日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审查意见,文号为:新环函[2017]629号,规划面积为9.7km2. 乌苏工业园区(西区)目前无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随着园区的开发建设,污水出路问题将会成为园区区域发展的制约因素.根据《乌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至远期2030年整个区域需要处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量约为11.98万m3/d.根据地形位置在园区北部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远期处理能力为12万m3/d,占地面积为18.10ha.污水处理厂根据园区发展进程及污水量预测,分期建设,近期规模为4万m3/d;

近期分为两期建设,每期规模2万m3/d,本项目为近期的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2万m3/d. 本项目位于污水处理厂位于乌苏工业园区区外西北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处理能力为2万m3/d污水处理厂、4.3km污水输送管线(凯赛污水预处理厂至项目区)、园区收集管道20.03km、尾水管道45km以及尾水库360万m3.污水经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进入尾水输水管,尾水输水管线由污水厂至四棵树镇哈勒干布拉格村向北沿乡镇道路进行布局,途经特格里克布拉格村北侧,沿柳沟水库西侧进入乌苏北部沙漠(该片区由巴音沟和头台乡联合管辖的区域,属于地方三级公益林,现状地貌为沙漠),管线长度约45km,在尾水管端头拟建尾水库,尾水库规模为360万m3(用于冬季非灌溉季尾水的储存),且该项目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乌苏市马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接受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任务.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现场勘察,对项目影响区域的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及社会环境等现状进行了调查,收集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乌苏市西区污水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流程图 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污水处理工程的环评需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恶臭污染能否得到有效控制,污泥是否能够得到无害化处置.污水输送管线需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期管道沿线的生态环境影响,工程事故状态下对地下水水质及土壤的影响. 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本项目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 第一类鼓励类 中的 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第15项 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 本项目位置符合园区总体规划环评的要求,且选址合理性已经在总体规划环评中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得到评审机构及主管环保部门的审批确认,即经对选取的各项因子的综合评价结果表明,乌苏工业园区规划用地总体布局方案是合理的,确认了乌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位置的合理性. 1.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乌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评(2016―2030)、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选址基本合理,符合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原则;

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可满足排水量要求;

处理工艺满足进出水水质要求并能适应冬季低温气候影响,处理工艺具有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保达标的特征,在做好防渗、强化管理的情况下对地下水影响不大,恶臭污染也可得到有效控制.排污管线在认真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噪声及粉尘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管材质量及施工质量的情况下,对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是一项环保工程,其实施后可实现区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消减、改善乌苏工业园区的投资环境,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 环评工作过程中,得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乌苏市环境保护局、乌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给予的热情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总则 评价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 生态立区,环保优先 的科学发展观要求,遵循以下评价工作原则: (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主席令第70号,2018.1.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7.2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25修订,2011.3.1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82号令(2017.1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起实施,2018.4.28修订);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员令2011第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9号文);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环发[1999]10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环发[2001]4号);

《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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