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12-30
中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桥监〔2014〕130号 关于印发《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督查督办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并党(工)委: 现将《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督查督办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铁大桥局 中铁大桥局 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1日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督查督办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督查督办工作,督促责任单位、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职,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督查督办事项,并对未能充分履职、工作失职和造成企业损失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督查督办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条 对督查督办事项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违规必究的原则. 组织机构及任务分工 第三条 集团公司成立督查督办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自明 胡汉舟 文武松 副组长:古继洪 黄支金 张春新 高兴泽 刘杰文 李富仓 秦汉桥 季跃华 张跃进 蔡登山 潘东发 曹一平 组员: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劳资社保部、干部部、纪委监察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经济部、安全质量监察部、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 督查督办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担任. 第四条 任务分工:督查督办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全面考核工作;

督查督办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督办事项任务分解和督办工作,简称督查督办部门;

劳资社保部、干部部、纪委监察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经济部、安全质量监察部、财务部、审计部负责督办事项的考核工作,简称监察考核部门.

第三章 考核事项范围及类别 第五条 考核事项: 1.上级机关、监管部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业主安排的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批示及交办工作. 2.集团公司提出的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集团公司领导批示及交办工作. 3.集团公司下达的指令性要求和禁止项. 第六条 考核范围: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第七条 考核类别:根据督查督办的内容和时限,主要分为三类: 1.集中督办:指对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以及公司董事会、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做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的全年性集中督查督办. 2.定期督办:指对集团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视频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做出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的定期督查督办. 3.专项督办:指对上级机关、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业主和集团公司下达的指令性要求及禁止项,由机关业务部门报分管领导同意,经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立项,限时督查督办.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八条 考核工作程序 1.立项. 集中督办事项:督查督办部门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立项,分解到工作责任部门或单位,明确工作目标、质量要求、责任人、完成时限,经批准后下发《督查督办事项分解表》,由责任部门或单位按照要求落实. 定期督办事项:督查督办部门对月度重点工作进行立项,分解到工作责任部门或单位,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经批准后下发《定期督查督办事项通知书》,由责任部门或单位按照要求落实. 专项督办事项:督查督办部门对专项重点工作进行立项,下达《专项督查督办事项通知书》,由责任部门或单位按照要求时限落实. 2.督办.督查督办部门按立项提出的内容和时限,及时督促责任部门或单位按时落实督办事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督办事项按期办结. 3.反馈.集中督办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对责任部门和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集中归集报告;

定期督办事项,由责任部门或单位在下一月度生产经营视频会、总经理办公会上就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专项督办事项,由责任部门或单位按要求向督办部门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馈落实情况,由督办部门向公司领导报告结果.对各类督查督办事项,由责任部门与监察考核部门共同研究考核意见,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考核情况,并以通报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馈.

第五章 考核方式、方法 第九条 考核方式:针对督查督办事项,采取负项扣分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十条 考核方法:集中督办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不定期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梳理.监察考核部门根据梳理的情况进行认定考核,将结果记录在案.每年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年考核扣分情况,报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定期督办和专项督办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会同监察考核部门及时提出考核意见,报主要领导批准,下发通报,实施扣分.年终由薪酬管理部门从相关责任人当年绩效薪金中实施扣减.

第六章 处罚方法及遵循原则 第十一条 处罚方法: 1.经济处罚.与机关部门正职,所属各单位正职当年的绩效薪金挂钩,在年底薪金发放中予以扣减.扣减的绩效薪金按百分制计算.根据考核结果,每扣1分,扣减机关部门正职、所属各单位正职1%的绩效薪金. (1)对上级机关、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业主安排的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批示及交办工作落实不力,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造成损失的.落实不力的扣1分,造成损失的扣2分,损失严重的扣3分. (2)对集团公司提出的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集团公司领导批示及交办工作落实不力,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造成损失的.落实不力的扣1分,造成损失的扣2分,损失严重的扣3分. (3)对机关各部门负责的主要业务执行不力、督导不严,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造成损失的.一般的扣1分,较大的扣2分,严重的扣3分. (4)对违反集团公司下达的指令性要求和禁止项,如违反 八项规定 、 三重一大 、 职务消费 等行为,加倍处罚. (5)机关部门对分管事项放弃原则、默认包庇,所属各单位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实行双向问责,即在扣分责罚所属各单位正职的同时,对机关部门正职在此基础上加倍处罚. 2.组织处理.视考核结果,需要责任追究的,由干部部门按照《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领导人员问责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3.纪律处理.涉及违纪违规的,由纪委监察部按照相关办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顶风违纪,搞变通、打折扣拒不执行上级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加重处分. 以上处罚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十二条 遵循原则: 1.经济处罚只扣减机关部门正职,所属各单位正职的绩效薪金.总量不超过每人当年核定绩效薪金的50%. 2.相同内容的考核不重复扣减. 3.确因客观因素难以完成的事项,督查督办和监察考核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给出免责认定;

难以确定的事项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考核实施细则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商劳资社保部、干部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试行. 抄送:湖北省国资委纪委,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纪委,集团公司工会、 团委、机关各部室.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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