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12-27
茶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2017-11-Y000022 采购单位: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单位: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2017-11-Y000022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2017-11-Y000022-1 茶叶加工设备一批 $449390.

00 $0.00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时间: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上午8:30-11:30时整;

下午14:3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上在线报名.网上报名网站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报名联系

电话:0575-88207207. 5.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7年月日16:30时之前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 (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月日09:0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月4日09:00时整在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zjzfcg.gov.cn和http://www.sxztb.gov.cn 十

一、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惠利街20号401室];

联系人:陈虹;

联系

电话:0575-88021642.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绍兴市凤林西路151号1402室);

联系人:应春兴;

联系

电话:0575-85209806. 十

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王婷婷 88173085. 2.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徐松,88207206.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

二、供应商注册: 参与绍兴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集中采购机构(下同)、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或浙江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 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月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茶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进行茶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资格性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 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符合性审查要求的资信证明文件(如果有): 投标人已取得的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等. (3)特许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如果有): 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未经认证、许可,或者虽经认证、许可但相关资质证书已经失效的投标人,不能推荐、确认为中标供应商.

3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

4 投标保证金金额:无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另提供商务文件光盘一张.

6 投标文件接收单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 商务文件资料、技术文件资料必须单独封装.

7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09:00时整.

8 开标时间:2017年月日09:00时整 开标地点: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9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

10 节能环保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以下简称 节能清单 ),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注明页码,否则投标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

11 支持中小企业 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二)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2 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项目评审组织人员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本中心. 注: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注: 1.为维护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①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②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2.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

一、总则 1. 项目说明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1.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1.3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4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法定名称的投标业务专用章. 2. 定义 2.1政府采购当事人及监管部门: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集中采购机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经公告无异议,并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绍兴市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2.3 产品 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项目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 授权代表 系指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方式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2 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3.3 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上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分标项预算金额.(各分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 4. 投标委托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等).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等).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中标人免收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6.3招标文件的修改 6.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 6.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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