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12-26
来宾市气象局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联合开展全市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 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桂气办发〔2019〕29号)的要求,来宾市气象局、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定于2019年4月-5月对你单位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易燃易爆场所是否安装防雷装置;

2.防雷装置是否经气象部门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

3.是否委托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对防雷装置进行年度定期安全检测(易燃易爆场所每半年一次);

4.是否对定期安全检测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5.是否建立健全企业防雷安全有关制度和应急预案;

6.是否做好防雷装置日常检查、维护和人员防雷安全培训并记录;

7.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和从业人员是否遵守防雷相关法规规定等.

二、检查时间 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15日

三、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 具体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材料、《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3.与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机构签订的合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核实原件后并提供复印件);

4.防雷安全责任制、防御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二)需要在场的人员 1.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缺席应委托相关工作的负责人. 2.涉及检查内容的具体工作人员.

(三)请各有关单位给予配合和支持,拒绝接受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 2.来宾市气象局来宾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全市易燃 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督查方案 来宾市气象局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公开 来宾市气象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印发 附件1 抽查对象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来宾市三鼎燃气有限公司

2 广西通宏石化有限公司武宣平车加油加气站

3 来宾市兴宾区宏兴燃气储备站

4 来宾市军分区

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来宾销售分公司南北加油站

6 忻城县农机供油中心思练农机加油站

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来宾销售分公司兴隆加油站

8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来宾武宣三里加油站

9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来宾武宣城东加油站 检查人员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潘耀

2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杨家富

3 来宾市气象局 韦群英

4 来宾市气象局 许艳琳

5 来宾市气象局 韦力榕

6 来宾市气象局 王永明

7 来宾市气象局 覃春霞

8 来宾市气象局 覃爱金

9 来宾市气象局 胡祖权

10 来宾市气象局 吴泽

11 来宾市兴宾区气象局 高原 附件2 来宾市气象局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全市易燃易爆场所 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和《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桂气办发〔2019〕2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危化品仓库、加油站、烟花爆竹生产和存储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企业隐患排查,避免雷击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发生,来宾市气象局、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一次全市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1.督促检查各地贯彻落实防雷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进一步掌握全市易燃易爆场所及其防雷装置安装和使用情况,建立完善有关台账. 3.全面排查和发现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建立防雷安全隐患清单. 4.督促有关易燃易爆场所和企业进一步提升防雷安全意识,责令依法整改,采取防雷安全措施,消除防雷安全隐患. 5.建立和完善气象、应急部门定期联合检查督查机制,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和企业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二、组织方式 全市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由来宾市气象局牵头,成立由来宾市气象局、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人员组成的防雷安全专项执法联合检查小组.各县(市、区)气象局要联合应急管理部门组成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组,负责辖区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方式 1.检查督查范围: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包括生产、批发),加油(气)站,油(气)库,油气管道、石化项目等易燃易爆场所. 2.检查督查方式:全面自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

四、检查督查内容 1.各地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情况. 2.易燃易爆场所是否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要求安装防雷装置,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是否经气象部门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3.防雷装置是否委托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年度定期安全检测(易燃易爆场所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定期安全检测中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规范标准. 5.是否建立健全防雷安全有关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做好防雷装置日常检查、维护和人员防雷安全培训并记录. 6.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和从业人员是否遵守防雷相关法规规定等.

五、检查督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019年4月17日至4月27日):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各项检查内容和检查表(附表1)开展自查,认真查找隐患,如实填写隐患清单,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及时整改.于4月30日前将附件1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各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汇总后上报市气象局. 2.第二阶段(2019年4月25日至5月15日):抽查、检查阶段.市、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和安全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企业开展防雷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按"双随机"方式和5%比例,对本辖区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并填写抽查检查表(见附表2).市县级抽查的企业不应重复.各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做好本地检查情况总结和检查表上报市气象局,接受自治区督查组的督查.市、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的检查情况总结和检查表应报送本级应急管部门. 3.第三阶段(2019年5月16日至5月30日):总结提高阶段.市、县气象主管机构要对企业自查、自改工作是否到位,督查、抽查是否有效进行总结,对于企业自查自改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回头看",并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认真汇总分析,形成专项检查督查工作总结,于2019年6月10日前报送市气象局,市气象局汇总后上报自治区气象局.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急监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将易燃易爆场所列为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抓紧抓实,强化督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检查督查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消除防雷安全隐患. 2.周密部署,强化督查.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检查方案,加强组织部署,按步骤和时间要求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抽查检查扎实开展,不走过场.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企业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令整改拒不接受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3.加强总结,建立机制.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安全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确保防雷安全检查督查常态化.要及时总结检查督查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执法检查的效果,促进全区防雷安全生产工作.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