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22-12-12
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编制《新郑市城乡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新财购-2017-305 招标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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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2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

27 -

第五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

28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9 - 招标公告 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编制《新郑市城乡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 招标公告 窗体顶端

一、招标条件: 新郑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新郑市城乡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郑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新郑市城乡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 2.2 项目编号:新财购-2017-305 2.3 项目地点:新郑市 2.4 项目概况:编制《新郑市城乡综合交通专项规划》(2017-2030),规划范围:新郑市市域范围. 2.5 规划编制工期: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达到国家、河南省现行规范的有关质量要求,通过相关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9 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10采购预算金额: 118.56万元.

三、投标人报名条件及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工程设计行业(道路或交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册人员,并具有城市规划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和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四、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新郑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投标单位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规划师和职称证书、检察院查询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五、报名时间:2017年11 月27 日至2017年12 月5日17:00止.

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 6.1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标书费:伍佰元整/份6.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入 6.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7年11 月27 日至2017年12 月5日17:00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6.4标书费支付日期:2017年11 月27 日至2017年12 月5日17:00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 网上报名 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网点号-105491000127)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投标保证金支付账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账户)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 月19 日9点30 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第 四 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5038125656? 地址:新郑市繁荣街 代理机构: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603997109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与民生路福晟国际2号楼11F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招标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5038125656? 地址:新郑市繁荣街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603997109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与民生路福晟国际2号楼11F 1.1.4 项目名称 新郑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新郑市城乡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 1.1.5 实施地点 新郑市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3.2 规划编制工期 3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达到国家、河南省现行规范的有关质量要求,通过相关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1.4.1 投标人报名和资质条件

1、投标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工程设计行业(道路或交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册人员,并具有城市规划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和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1 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 10.4 招标文件出售 投标单位需缴纳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2017年11 月27 日至 12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此费用不含图纸(如有).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收到疑问后3日内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 2.2.1 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后24小时内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支付日期:

2017 年11 月27 日至 12月5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网点号-105491000127)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投标保证金支付账户)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1年,指2016年一个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新办企业以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提供】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指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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