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22-12-11
临沂市兰山区飞翔制绳厂年产1500吨亚麻绳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0月11日,临沂市兰山区飞翔制绳厂年产1500吨亚麻绳项目在临沂市兰山区飞翔制绳厂会议室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临沂市兰山区飞翔制绳厂年产1500吨亚麻绳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永太庄工业园.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占地1800m2,建筑面积1548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188m2,办公室360m2.项目定员20人,工作制为两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300天,主要生产设备为拉丝机组、捻线机、上料机、合绳机,年生产亚麻绳1500吨.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受企业委托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7年12月编制完成了《临沂市兰山区飞翔制绳厂年产1500吨亚麻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4月16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以临环兰审[2018]551号文件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于2018年6月建成投产. 该项目暂未领取排污许可证. 受企业委托,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该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6月23日~2018年6月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本次验收内容主要为:核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以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现场监测.

二、项目变更情况 验收期间,原项目环评中拉丝机为3台,现状为2台;

捻线机环评为4台,现状为3台.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关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27号),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项目,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生产过程中拉丝工序需要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附近村民外运堆肥,不外排.

(二)废气 有组织废气: 项目原料聚乙烯、聚丙烯颗粒在拉丝机内加热熔融,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在拉丝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后经由光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 项目加热熔融工序未经集气罩收集的非甲烷总烃呈无组织排放;

聚丙烯、聚乙烯在混料搅拌过程中会有极少量的粉尘产生,呈无组织排放. 采取在车间设置机械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保持车间清洁,增加厂区绿化等措施来降低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和排气筒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生产设备均置于封闭的厂房内,采取合理的布局;

进行基础隔音、基础减振与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项目通过以上措施来降低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滤网、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其中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卖;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滤网、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临沂市兰山区飞翔制绳厂年产1500吨亚麻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检测期间:

1、工况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运行正常,实际运行负荷分别达到设计生产负荷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的条件,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2、废水: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不外排.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加热工序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 4.31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0 mg/m3;

排放速率最大为0.030kg/h,小于其标准限值4.94kg/h.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44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 mg/m3;

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59,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排放限值要求.

4、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东、南、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1.8~55.2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

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6.9~49.4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0dB(A)).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滤网、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其中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卖;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滤网、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验收结论 临沂市兰山区飞翔制绳厂年产1500吨亚麻绳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可行,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厂区整改完成后,可通过验收.

六、整改要求和建议

1、加强管理,补充完善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外排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制定环保管理专员,制定污染物检测计划,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开展定期监测.

3、增大危废库面积,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设置危废库标识、标牌,设置防爆灯,磅秤、台账,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双人双锁,做好防雨,防遗失等措施,对危险废物的暂存和处置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

4、完善污染物排污口建设,及时封闭采样口,完善相关标识,建设永久性采用平台,倾斜角度不大于45度,护栏高度不低于1.1米,平台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平台距采样口1.2-1.3米.

5、规范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措施,完善雨污水分离系统,及时清理雨水沟.

6、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完善标识、标牌.

7、拉丝机热熔工序集气罩增加软帘,增加废气收集效率.

8、循环水池连接管道更换为硬质水管,标明水的流向,降低液位.

七、验收报告修改意见

1、补充验收法律法规的依据,核实验收执行标准.

2、细化环评批复、实际建设变更分析.

3、根据厂区整改情况,重新完善验收检测报告. 验收组 2018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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