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12-11 |
本项目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SWCG20170101J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配套工程.
三、采购预算:5200274元.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4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止)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7年2月9日下午2时正前.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尾市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
七、谈判时间:2017年2月9日下午2时正.
八、谈判地点:汕尾市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
九、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和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6.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7.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经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不良记录投标人;
9.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
10.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三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尾市公安局. 联系人及
电话:朱先生 0660-3366165.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吴先生 0660-3826961.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月20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和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6.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7.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经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不良记录投标人;
9.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
10.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设备购置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
1、工程概况 "汕尾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于2015年11月开始建设,由于支队指挥中心、支队机房的建设场地按支队实际需求发生了改变(将原6楼东面建设指挥中心扩大为5至6楼东面.云数据机房由原5楼机房改建方案改定为支队办公大楼东一层新建,网络传输及数据接入要求提升);
部分高速路路面视频监控供电方式需太阳能供电.因此,我单位确定了汕尾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配套项目的建设,主要为信息系统集成设备和指挥室装修. 附表 汕尾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配套项目 序号 内容描述
一、信息系统集成设备 序号 项目内容 备注
1 指挥中心增加大屏及配套设备
2 支队机房搬迁及配套设备
3 埔边、龙山和市区大队指挥室调整
4 外场视频监控调整
二、指挥室装修
1 支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埔边、龙山和市区大队指挥室扩大及装修 配套项目集成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指标要求 单位 数量
一、指挥中心增加大屏及配套设备
1 DLP大屏幕显示单元
1、显示单元对角线尺寸为67英寸,显示比例4:3.
2、采用高亮度绿色环保的冗余3*6 LED光源.
3、投影机输出亮度:≥1200ANSI流明以上,投影机芯静态对比度≥2000:1,分辨率:1400*1050,须提供工信部或其下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4、为保障LED光源系统具有高可靠性,LED光源系统具有均流保护技术,系统能自动识别LED的工作状态,并在某颗LED失效时,LED驱动器可以实时检测到并智能调整输出电流,使其他正常LED保持原来的电流强度和工作状态,确保LED光源的长寿命安全运行,须提供工信部或其下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5、DLP显示单元屏幕采用玻璃复合幕.大屏幕水平视角不小于170度,垂直视角不小于150 度,须提供工信部或其下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6、屏幕采用无缝拼接技术,拼接缝隙小于0.3 mm,须提供工信部或其下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7、屏幕表面具有防反射涂层保护层,防反光,应通过高低温环境循环测试,确保屏幕能在长时间的使用中不变形、不起泡,须提供工信部或其下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8、显示单元具有亮度自动均衡调整功能.系统在长期运行过程中自动检测整墙亮度,并自动校准色亮度偏差,调整保证整墙一致.检测和调整过程在系统内部进行,无需外接其它控制设备.
9、显示单元采用网络接口(RJ45)进行并发控制,避免采用RS232串口串联因某一故障点导致后续显示单元失控的现象.
10、显示单元具有同步环节接口,具备整墙显示同步功能,保证各个显示单元间信号窗口的显示同步,须提供工信部或其下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1、显示单元具备三级告警故障检测功能,包含系统级、设备级、部件级,系统级的告警机制由控制软件、显示单元、处理器组成,须提供工信部或其下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2、显示单元屏前1米噪音100,000小时,平均修复时间MT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