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12-06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CGYC2018032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1月采购公告项目名称: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CGYC2018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伟 张晓迪 项目联系

电话:010-61986731,619897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010-61986731,61989732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以线上方式实现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决定对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产品进行审核入围,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自愿参加.

自2019年1月1日起,税务系统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4类产品的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将由线下改为线上模式,通过税务采购网按月实施,同时停止线下批量集中采购活动.此次审核入围产品将进入税务采购网,供税务系统实施线上批量集中采购.按照产品类别和配置共分4个包27个子包(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5日9:00(北京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拟邀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4类产品的制造厂商参加.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谈判. 3.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 4.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上午9:00--11:

30、下午2:00--4: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金税三期数据中心731室 采购文件售价:$0.0 元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采购. 登记备案时,供应商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不接受未登记备案供应商的响应.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5日9:00(北京时间)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金税三期数据中心868会议室

(五)分包及相关要求: 1. 本次采购内容,产品及分包详见下表: 包号 产品 子包号 配置 参考价格(元/台) Ⅰ 台式计算机 Ⅰ-1 基本配置一 ≤5000 Ⅰ-2 基本配置二 ≤4500 Ⅰ-3 基本配置三 ≤4000 Ⅰ-4 通用配置一(台式计算机) ≤5000 Ⅰ-5 通用配置二(主机) ≤4200 Ⅰ-6 通用配置三(显示器) ≤800 Ⅰ-7 台式机(办税服务厅专用配置一) ≤5000 Ⅰ-8 台式机(办税服务厅专用配置二)高寒区适用 ≤5000 Ⅰ-9 一体机一 ≤5000 Ⅰ-10 一体机二 ≤4500 Ⅱ 便携式计算机 Ⅱ-1 便携机配置一 ≤4000 Ⅱ-2 便携机配置二 ≤5000 Ⅱ-3 便携机配置三 ≤6000 Ⅱ-4 便携机配置四 ≤6000 Ⅱ-5 便携机配置五 ≤7000 Ⅲ 打印机 Ⅲ-1 A4彩色喷墨双面打印机 ≤2000 Ⅲ-2 A3激光彩色双面打印机 ≤15000 Ⅲ-3 A3激光黑白双面打印机 ≤7600 Ⅲ-4 A4激光彩色双面打印机 ≤2000 Ⅲ-5 A4激光黑白双面打印机 ≤1200 Ⅳ 复印机 Ⅳ-1 A3彩色复印机Ⅰ ≤25000 Ⅳ-2 A3彩色复印机Ⅱ ≤35000 Ⅳ-3 A3黑白复印机Ⅰ ≤10000 Ⅳ-4 A3黑白复印机Ⅱ ≤15000 Ⅳ-5 A3黑白复印机Ⅲ ≤25000 Ⅳ-6 A3黑白复印机Ⅳ ≤35000 Ⅳ-7 A4黑白复印机 ≤10000 2.以子包为基本单元,各供应商可以投某一子包或多个子包,每个子包只能投报一款产品. 3.供货范围:全国税务系统. 4.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为每个月线上批量集中采购成交公告发布后20日内,地点根据每月的采购计划确定.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促进残疾人就业.

(七)其他: 鉴于以线上方式实现税务系统批量集中采购与现有采购模式存在较大不同,为便于供应商更好地理解采购流程和规则,税务总局将进行现场集中讲解. 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金税三期数据中心868会议室 请意欲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准时参加.

四、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目录

一、总则7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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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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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线上批量集中采购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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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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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响应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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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响应文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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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协议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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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响应文件格式

25 附件: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采购入围协议

95

一、总则1.说明 1.1 本次采购由国家税务总局完成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4类产品的批量集中采购供应商及产品入围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产品入围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产品库,供税务系统(包括:省及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及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 通过 税务采购网 在入围产品范围内完成每月的线上批量集中采购. 1.2 本次采购已经税务总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研究批准,采购预算由税务系统在年度预算内安排. 1.3入围有效期,入围有效期原则为1年.为保证新旧入围项目衔接,确保不出现断档情况,入围有效期可延至新一期批量集中采购产品入围之日止.如财政部对批量采购配置进行调整,将及时对入围产品进行更新.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更新后,入围的产品不在新一期清单中,供应商必须进行产品更新. 1.4入围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必须登录 税务采购网 (

网址:https://ctaxccgp.zcy.gov.cn)完成入围产品和供货商维护.(技术支持咨询

电话:400-881-7190) 1.5 采购目的旨在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实时留痕,过程监控,更好地服务税务系统、服务税收中心工作. 2.合格供应商 2.1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4类产品的制造厂商为参与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2.2 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通过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度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核并进行公告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参加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入围审核时,无需重复提交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3.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3.1 合格的产品 3.1.1本项目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投报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 3.1.2 投报产品应是市场在销的主流标准配置产品,必须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3.1.3投报产品价格不得高于相应配置参考价格. 3.1.4每款投报产品应至少提供1个同款产品的市场销售案例.要求案例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单价、用户名称及联系电话、销售时间、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文本(主页)等相关信息或文件. 3.1.5供应商每个子包只能投报一款产品. 3.1.6投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技术标准、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及本次入围的有关要求. 3.1.7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起诉. 3.2 合格的服务 3.2.1合格的服务是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与投报产品相关的所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送、安装、调试、质保期内技术支持服务等. 3.2.2 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服务. 4.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腐败和欺诈 5.1腐败行为,是指供应商主动提供或采购人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的行为. 5.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从而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 5.3 如果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合同将被取消.

二、采购内容 6. 采购内容 6.1本次采购内容、参考价格及分包详见下表: 包号 产品 子包号 配置 参考价格(元/台) Ⅰ 台式计算机 Ⅰ-1 基本配置一 ≤5000 Ⅰ-2 基本配置二 ≤4500 Ⅰ-3 基本配置三 ≤4000 Ⅰ-4 通用配置一(台式计算机) ≤5000 Ⅰ-5 通用配置二(主机) ≤4200 Ⅰ-6 通用配置三(显示器) ≤800 Ⅰ-7 台式机(办税服务厅专用配置一) ≤5000 Ⅰ-8 台式机(办税服务厅专用配置二)高寒区适用 ≤5000 Ⅰ-9 一体机一 ≤5000 Ⅰ-10 一体机二 ≤4500 Ⅱ 便携式计算机 Ⅱ-1 便携机配置一 ≤4000 Ⅱ-2 便携机配置二 ≤5000 Ⅱ-3 便携机配置三 ≤6000 Ⅱ-4 便携机配置四 ≤6000 Ⅱ-5 便携机配置五 ≤7000 Ⅲ 打印机 Ⅲ-1 A4彩色喷墨双面打印机 ≤2000 Ⅲ-2 A3激光彩色双面打印机 ≤15000 Ⅲ-3 A3激光黑白双面打印机 ≤7600 Ⅲ-4 A4激光彩色双面打印机 ≤2000 Ⅲ-5 A4激光黑白双面打印机 ≤1200 Ⅳ 复印机 Ⅳ-1 A3彩色复印机Ⅰ ≤25000 Ⅳ-2 A3彩色复印机Ⅱ ≤35000 Ⅳ-3 A3黑白复印机Ⅰ ≤10000 Ⅳ-4 A3黑白复印机Ⅱ ≤15000 Ⅳ-5 A3黑白复印机Ⅲ ≤25000 Ⅳ-6 A3黑白复印机Ⅳ ≤35000 Ⅳ-7 A4黑白复印机 ≤10000 6.2各类配置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序号 产品 配置参考 参考价格 (元/台) 技术指标具体要求

1 台式 计算机 基本配置一 ≤5000元 操作系统:正版操作系统;

噪音:平均=4M;

硬盘:硬盘容量:≥1TB、硬盘-接口类型:SATAIII、转速:7200转;

主板:排序标准:≥Q87或≥A78;

2 基本配置二 ≤4500元 操作系统:正版操作系统;

噪音:平均=4M;

硬盘:硬盘容量:≥1TB、硬盘-接口类型:SATAIII、转速:7200转;

主板:排序标准:≥H81或≥A75;

3 基本配置三 ≤4000元 操作系统:正版操作系统;

噪音: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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