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12-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本) 项目名称: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及压力容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八年七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及压力容器项目 建设单位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孙玉和 联系人 任君毅 通讯地址 河津市山西铝厂1号路中段 联系电话

15503590201 传真 / 邮政编码

043300 建设地点 河津市山西铝厂1号路中段 立项审批部门 河津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河发改函【2017】6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编码 金属结构制造 C3311 金属压力容器制造C3332 占地面积(m2) 36037(约54亩) 绿化面积(m2)

4462 总投资(万元) 3134.35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94.62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02%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提出背景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 十二冶)始建于1964年;

1983年由垣曲迁至山西铝厂1号铝中段;

1984年与原冶金部第十冶金建设公司合并,成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1988年两企业分立后,更名为山西铝业建设公司;

1993年再次更名,恢复中色第十二冶金建设公司;

2011年公司上市后,更名为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先后隶属于国家冶金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现为中国铝业公司工程技术板块――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一家集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科技开发、矿产资源开发、装备制造、物资贸易、海外业务等于一体的多元化大型建设企业,业务遍布全国并远涉海外多个国家.2012年,因实际发展需求,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至太原. 为满足市场需求,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拟利用河津市山西铝厂1号路中段原有厂房建设钢结构及压力容器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承揽各类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压力容器制作与安装.满负荷生产钢结构年产量可达1万吨,压力容器年产量可达0.5万吨. 项目选址分析 项目位于河津市山西铝厂1号路中段,属于河津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的未规划地块,根据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河津市国土资源局签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见附件

三、附件四),本项目所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 根据项目大气影响和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大气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不需要设置防护距离. 项目所在区域无文物保护单位,无动植物保护群落,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同时,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后,运营期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处理,对环境的不良影响较小. 产业政策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员会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根据2017年4月17日河津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及压力容器项目情况说明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三线一单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应在事关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重要的生态区域内,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保护.生态红线规定依据主要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等国家文件和地方相关空间规划. 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尚未划定完成,山西省为内陆省份,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可能涉及的区域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防风固沙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等等陆地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土地沙化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高寒生态脆弱区、干旱、半干旱生态脆弱区等陆地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河津市生态功能区划》等国家和地方文件,本项目选址属于不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禁止开发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保护的区域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引用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可知,评价区所监测的四项污染物在监测点位PM

10、SO2部分出现超标,说明评价区空气质量一般. 根据引用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可知汾河在所监测的河津大桥断面中CODMn、氨氮有超标现象,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要求.分析超标原因,可能是由于评价区分布有多座村庄及工业企业,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的无序排放是造成地表水超标的主要原因.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活污水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通过河津市污水管网,排入河津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放中. 由上分析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一般,生产过程中喷淋塔废水和试压检验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也得到合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都得到了合理处置,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影响不明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超出现有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原辅料、动力供应充足,营运工序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 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产业政策进行说明. 2017年4月17日河津市发展和改革局发以 河发改函【2017】6号 对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及压力容器项目进行了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员会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评价任务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该进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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