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11-29
四川德瑞克渔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渔具 环境影响评价 补充报告 建设单位:四川德瑞克渔具有限公司 主持编制机构: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目录

一、项目补充变更的由来 -

1 - 1.

1 原工程项目慨况 -

1 - 1.2 项目原环评及其批复情况 -

1 - 1.3 项目实际建设及营运状况 -

1 -

二、项目变化内容 -

3 - 2.1 批复内容 -

3 - 2.2 调整内容 -

3 - 2.3 项目变化前后对比情况 -

5 - 2.4 变更后建设内容 -

6 -

三、项目工程内容变更的环境可行性 -

11 - 3.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

11 - 3.2 项目变更的环境影响分析 -

11 - 3.3 环保投资 -

34 -

四、环境影响补充评价结论 -

36 - 4.1 实际建设内容与审批建设内容变化情况 -

36 - 4.2 变更的环境可行性 -

36 - 4.3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变更结论及建议 -

37 -

一、项目补充变更的由来 1.1 原工程项目慨况 四川德瑞克渔具有限公司是一家由长宁县正一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香港展英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举办的合资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在长宁县工业集中区(长宁县长宁镇大坪村十组)新建四川德瑞克渔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渔具项目.项目占地15530.19m2,厂房使用面积约21000m2,新建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设施,其中生产车间包括:1#,2#两座钢混结构生产车间,项目购置卷管机、缠带机、研磨机、抛光机、绕线机、裁布机、喷漆台、印刷机、烤炉、大轮车等在1#,2#车间内各设置一条完整的渔具生产线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项目生产工艺为 裁剪―成型―卷胶―烤炉黏合―脱模―研磨―拉漆―美工―组立―卷线―护线―检验―包装―入库 ;

辅助设施包括:展示/研发楼、办公楼、门卫、食堂、职工宿舍等;

环保设施包括化粪池、垃圾暂存处、处理工艺为 集中抽排+布袋除尘 的粉尘处理设施两套,处理工艺为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两套.建成后达到年产渔具100万套生产能力. 该项目已于2013年1月填报了长宁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 1.2 项目原环评及其批复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2月编制了《四川德瑞克渔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渔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3年2月26日,长宁县环境保护局对《四川德瑞克渔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渔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长环建函〔2013〕23号). 1.3 项目实际建设及营运状况 项目至今处于试生产阶段,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建设过程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发生了变化. 生产工艺中表面研磨工序发生了变化,原由无芯研磨机进行表面研磨(将产生粉尘),现改为半自动研磨机,研磨处进行冲水,研磨后的碎屑进入水中,不再产生粉尘,但将产生研磨废水.环保措施中,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由原环评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改为 集中收集+喷淋塔+UV光解+15m排气筒 ,项目将不再产生废活性炭,喷淋塔内的水约1年打捞一次,不需更换喷淋塔内水;

美工工序中的喷漆部分设置水帘喷漆台,将新增高浓度有机废水;

废水处理设施新增研磨废水处理池,新增一个化粪池. 由此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宜宾市建设项目变更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作指南》,本项目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应编制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因此四川德瑞克渔具有限公司特委托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四川德瑞克渔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渔具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

二、项目变化内容 2.1 批复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德瑞克渔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渔具建设项目选址位于长宁县工业集中区(长宁县长宁镇大坪村十组),项目占地面积15530.19m2,厂房使用面积约210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钢混结构生产车间和仓库,同时配套辅助、公用、环保工程及办公生活设施,建成后年产渔具100万套.该项目选址经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3-1号),符合长宁县城乡规划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内容较全面,环境状况和工程分析清楚,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可作为该项目 三同时 管理的依据,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 报告表 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 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和措施,重点应做到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规范设置物料堆放场,减轻施工期扬尘污染,最大程度降低施工过程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二)施工期须对含油废水和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回用,不得外排;

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三)合理进行施工布局,严格限制高噪声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0:00-8:00和昼间12:00-14:00进行施工作业,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如因工艺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堆放,并及时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须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落实拉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的处理措施,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

(六)按环评要求落实营运期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再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如本项目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运行,业主需建设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及管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七)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落实危险废物的处置措施,废油漆桶等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或者由供应商回收,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要求进行临时储存和运输.

(八)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项目开工时向环保部门报告.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2.2 调整内容

1、项目变更前采用无芯研磨机进行表面研磨,将产生粉尘,现改为半自动研磨机,研磨处进行冲水,研磨后的碎屑进入水中,不再产生粉尘,但将产生废水,因此项目取消原环评提出的 集中抽排+布袋除尘 的治理措施,但新增研磨废水处理池,研磨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SS≤30mg/L)要求后回用于项目研磨工序.

2、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由原环评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改为 集中收集+喷淋塔+UV光解+15m排气筒 ,喷淋水循环使用,喷淋塔内的水约1年打捞一次,不需更换喷淋塔内水,不产生喷淋废水.

3、美工工序中的喷漆部分设置水帘喷漆台,喷漆台水帘水循环使用,约每六个月更换一次,因此项目将新增高浓度有机废水,该高浓度有机废水作危废处理.

4、新增一个化粪池.

5、项目年工作日由350天变为330天,工作制度依然为三班制,每班8h.

6、为满足现有环评要求,本次补充环评对项目原料及固废等存放处置进行了相应的细化.

7、项目加工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的非甲烷总烃标准,改为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中表3的 表面涂装 项标准限值和表5中的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中的 其他 项限值. 表6-1 (DB 51/2377-2017)中表3标准 行业名称 工艺设施 污染物项目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15m排气筒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表面涂装 底漆、喷漆、补漆、烘干等 苯10.2 甲苯

5 0.6 二甲苯

15 0.9 VOCs

60 3.4 表6-2 (DB 51/2377-2017)中表5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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