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11-25
降低惠州市区(中心区)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方案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490号)、省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天燃气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11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管道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我市配气价格管理,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降低惠州市区(中心区)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惠州市城市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燃气公司 )不断加快管网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截至2018年12月底,已铺设城市地下管网1773公里,其中主干管653公里,庭院管1120公里.供气管网东至惠城区横沥镇、西至博罗县石湾镇、南至惠城区三栋镇和仲恺区沥林镇、北至博罗县杨侨镇,基本覆盖惠州市惠城区、仲恺区、博罗县、惠东巽寮湾各大片区;

管道燃气报装用户49.7万户,已通气点火27.4万户,覆盖人口超过100万人. 2018年底,市区(中心区,指惠城区和仲恺区,下同)全年管道天然气销售有效供气量8438.67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户3375.47万立方米,非居民用户5063.20万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3.14亿元. 本次降低气价听证方案仅是下调居民用户计量气价.2016年起,市区(中心区)居民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目前,市区(中心区)居民用气价格为:第一阶3.82元/立方米、第二阶4.21元/立方米、第三阶5.00元/立方米.

二、降低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方案的理由和依据

(一)主要理由

1、国家和省有关管道燃气价格改革政策发生变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管道燃气价格改革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 的总体思路,积极推动管道燃气价格改革.一方面国家要求独立核定配气价格.要全面建立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的定价机制,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理清供气环节,努力降低配气成本.另一方面,省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去年印发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明确了管道燃气的价格管理形式、分类、销售价格和配气价格的调整制定等要求.我市现行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现状与国家和省的要求不相适应,需要按新的管理办法和要求推进我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

2、动态管理管道燃气价格工作的需要.市区居民气价在2016年制定实施阶梯价格以来,经营企业供气成本、各类用户用气量已发生变化,同时近年购气成本呈下降趋势,按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需启动价格调整工作.

(二)主要依据 本次价格调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省发改委《关于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490号)、省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天燃气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11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18]1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降低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核定配气价格方案 拟定两个方案:方案一按准许收益率6%计,配气价格(含税)0.98元/立方米;

方案二按准许收益率4%计,配气价格(含税)0.92元/立方米.

1、配气价格的含义及管理原则.配气价格是指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通过城镇燃气管网向用户提供燃气配送服务的价格,分为居民配气价格和非居民配气价格.居民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非居民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实行基准价管理,供需双方可以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2、拟定配气价格的核定原则及计算公式.配气价格按照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的原则制定,通过核定城镇管道燃气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再除以年度配送气量确定配气价格,配气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配气价格(含税、含利润)=【[准许成本+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税金-其他业务收支净值】/年度配气量

3、成本测算情况.根据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关于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管道燃气的成本监审报告》的结论,我市市区(中心区)2018年度配气成本构成具体如下: 项目成本核定数(万元) 准许成本 7335.11 有效资产 15278.79 其他业务收支净值 1090.88 有效供气量 8438.67万立方米

4、配气价格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反映供求、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促进能源节约利用等原则,现分别按6%和4%拟定以下两个方案: 项目方案一 方案二 6%准许收益率 4%准许收益率 准许成本 0.87 0.87 准许收益 0.11 0.07 税金 0.05 0.03 其他业务收支净额 0.13 0.13 配气价格(不含增值税) 0.90 0.85 配气价格(含9%增值税) 0.98 0.92 (注:相关数据说明详见附件) 降低销售价格方案 拟定两个方案:方案一为每立方米3.61元,比现行价格降0.21元;

方案二为每立方米3.55元,比现行价格降0.27元.

1、销售价格的含义及管理原则.销售价格是指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通过城镇燃气管网将燃气销售给用户的价格.分为居民销售价格和非居民销售价格.居民销售价格是指城乡居民住宅用气价格.销售价格由气源价格和配气价格两部分构成,其中居民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非居民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2、降低销售价格的具体方案.以2018年度购进气源含税平均价格2.63元/立方米为基础,按照不同的准许收益率拟定不同配气价格,制定如下降低居民销售价格方案. 单位:元/立方米 项目方案一 方案二 6%准许收益率 4%准许收益率 气源价格 2.63 2.63 居民配气价格 0.98 0.92 居民销售价格 3.61 3.55 下调价格 (以2019年4月1日实行的居民第一阶梯价格3.82为例) 0.21 0.27

四、影响分析 上述居民用气降价方案,居民每方气将降低0.21~0.27元.如以2018年居民用气量测算,市区居民年度可减少支出709~911万元.

五、相关配套措施

(一)继续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按《关于惠州市区(中心区)居民规定天燃气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15]188号)的规定继续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降价方案通过后,每一阶梯将同时下降.

(二)不再另行实行价格优惠政策.鉴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的通知》(惠府[2015]71号)已宣布失效,考虑到近年来,我市在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已统筹兼顾了低保对象基本生活费用支出,在目前市政府没有出台新的低保对象优待政策计划情况下,本次燃气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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