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30
中原工学院南区锅炉房拆除项目 谈判文件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7-1537 采购人:中原工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O一七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1 总则

9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10 3 谈判响应文件

11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5 竞争性谈判

14 6 合同授予

16 7 纪律和监督

16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7

第三章 采购项目概况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9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3 1 报价函

25 2 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

27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8 4 授权委托书

29 5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30 6 谈判保证金

31 7 已标价清单

32 8 施工组织设计

33 9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34 10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40 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 谈判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原工学院委托,就南区锅炉房拆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 1.1项目名称:中原工学院南区锅炉房拆除项目 1.2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7-1537 2.项目简要说明 2.1预算金额:290000.00元;

2.2采购内容:中原工学院南区锅炉房的拆除及清理,具体拆除内容及工程量以锅炉房现状为准.详见《谈判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具有拆除工程的经营范围;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审计报告: 2016年);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供应商需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后);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 4.3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5.注意事项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有效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税收(2017年1月1日以来其中一个月)和社保(2017年1月1日以来其中一个月)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盖单位有效公章)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6.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6.1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7年9月22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6.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22室. 7. 谈判有关信息 7.1谈判时间:2017年9月22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7.2谈判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22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原工学院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

电话:0371-62506127 联系地址: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淮河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粱女士 联系

电话:0371-55966928/61179761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 中原工学院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 采购人 名称:中原工学院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

电话:0371-62506127 联系地址: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淮河路1号1.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 联系人:任先生 粱女士 联系

电话:0371-55966928/61179761 1.1.5 项目名称 中原工学院南区锅炉房拆除项目 1.1.6 建设地点 中原工学院南区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投资金额 人民币290000.00元1.2.3 出资比例 100% 1.2.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详见谈判文件 1.3.2 计划工期

6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 投标商资质要求 1.资质条件: 1.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具有拆除工程的经营范围;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供应商需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后);

1.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2.1谈判响应文件中确定的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得中途变更,必须在施工现场全程负责工程施工项目. 2.2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出具社会保险证明. 2.3负责协调处理锅炉房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民事纠纷,如发生经济或其它赔偿,由成交人全权负责的承诺书. 2.4利用假期、双休日不间断多工作面施工的承诺书. 2.5完成工程量范围内的各部分项目,且衔接相邻项目的施工拆除,不存在变量的承诺书.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上述内容做出承诺,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9.1 踏勘现场 因已经拆除部分工程,要求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自主报价,如因未进行现场踏勘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0.1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预算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2900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取消其谈判资格 3.3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谈判截止之日起) 3.4 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 截止日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到帐时间为准) 单位: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缴纳方式:从公司基本户以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须注明项目名称)交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郑州花园支行丰西分 帐号:253300876361 备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须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与投标单位财务开具的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盖单位财务章),注明项目名称. 3.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3.5.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3.5.5 装订要求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A4大小的纸张胶装方式,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 4.1 封套上写明 供应商的地址: 供应商名称: XXXXXX(项目名称)项目谈判响应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2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22室4.2.4 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否5.1 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9月22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22室5.3.1 谈判小组的组建 人数: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总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3.5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8.1 履约担保 在合同中约定 8.2 招标代理服务费 6000元整,由成交人支付 8.3 是否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要求提交电子版;

①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的电子文档 ②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及份数: U盘一份 ③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 总则 工程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谈判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采购. 本次谈判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次谈判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次谈判项目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定代表人单位. 成交人:根据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次谈判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谈判项目的投资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谈判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费用承担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保密 谈判期间,直到授予成交的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谈判期间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时,谈判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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