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22-11-21
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SZHQ2018-N-G-001 采购人:苏州市阳山实验小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阳山实验小学食堂改造项目炊事设备采购 采购类别:货物类-其他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 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阳山实验小学食堂改造项目炊事设备采购

2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20天内货到项目现场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3 采购预算 人民币1680065.

6元4最高限价 人民币1680065.6元5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燃气灶具和电热食品加工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和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有效期内);

(2)所投消毒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有效期内);

(3)投标单位具有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从事安装、在职维修作业人员须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在苏州地区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正式燃气安装维修员工(如投标单位非苏州地区注册的单位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机构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含营业执照复印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在职维修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和所属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

6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联合体规定均不适用

7 进口产品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 现场考察 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

9 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

10 投标文件份数 五份,其中,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

11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2 合同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13 招标代理费 按以下方式差额定率累计后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计算公式: 预算价100万元以下,费率1.5%;

预算价100万元-500万元,费率1.1%;

14 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 交纳方式:外地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本地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现场开具收款收据.

15 投标文件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 投标开始时间 时间:2018年8月9日13 时 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18年8月9日13时30分 投标地点 地点:苏州市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开标室

17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8月9日13时30分 地点:苏州市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开标室

1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9 定标办法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0 履约保证金 提交 金额:为中标价的5%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21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7

第四章 采购内容

41

第五章 合同条款

64

第七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71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阳山实验小学校委托,就其所需的阳山实验小学食堂改造项目炊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阳山实验小学食堂改造项目炊事设备采购

二、采购需求:阳山实验小学食堂改造项目炊事设备采购

三、招标编号:SZHQ2018-N-G-001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1680065.6元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1680065.6元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所投燃气灶具和电热食品加工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和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有效期内);

8、所投消毒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有效期内);

9、投标单位具有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从事安装、在职维修作业人员须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10、在苏州地区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正式燃气安装维修员工(如投标单位非苏州地区注册的单位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机构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含营业执照复印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在职维修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和所属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 月26 日 ,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苏州市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3、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如已三证合一,请提供最新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购买仅须身份证复印件) 注:需至代理机构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6 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免费提供.

九、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8月9日13时

2、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9日13时30分

3、接收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2018年8月9日13时30分

5、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及质疑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磊、王雨 联系

电话:0512-65180430 传真:0512-65160659 电子邮件:helei@jocsz.com 地址:苏州市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邮编:215011

2、采购人: 苏州市阳山实验小学校 地址:苏州高新区大同路19号联系人:洪志慧 联系

电话:0512-68018536 政府采购监督

电话:0512-68751335

4、本招标文件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

一、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 说明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投标人: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4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5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6评标委员会: 是指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建,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的临时性权威机构. 2.7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9天:日历日. 2.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最终地点. 2.1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2 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3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4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 投标人 3.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4.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4.1 详见前附表规定. 5.投标人必须从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 投标人代表 6.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7. 联合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7.1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特定条件. 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详见统一格式),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3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7.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6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中 投标人 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 招标文件说明 9. 招标文件 9.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2 招标文件及其更正文件不是直接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获得的,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现场考察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组织现场考察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 10.2投标人应规定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3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0.4经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考察目的进入招标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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