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分厂 锅炉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八年十一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明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分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修改说明 河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1月15日在河津市主持召开了《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分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会.根据专家审查意见,我单位在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收集了有关资料,对报告表进行了认真的补充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报告表. 报告表修改说明清单 序号 专家意见 修改说明 修改页码

1 明确本项目利旧、拆除工程内容,完善拆除过程中的产、排污环节和环境管理要求. 明确了本项目利旧工程内容及拆除工程内容.补充了拆除过程污染物排放及管理要求. 详见P14~18 P54 细化本次评价工程脱硫塔的改造内容. 细化了本项目二期工程脱硫塔改造内容:由单一喷淋塔形式改造为复合塔. 详见P13~14 细化脱硫剂耗量、贮存方式,脱硫产物产生量及处理方式. 根据二期工程、三期工程脱硫系统设计液气比、钙硫比,核算了脱硫剂消耗量;

脱硫剂分别贮存于二期工程、三期工程石灰石粉仓中;

同时核算了脱硫石膏产生量. 详见P23 P16~18 细化脱硫塔的液气比、钙硫比、烟气流速、脱硫液循环停留时间、烟气在塔内的停留时间、脱硫液的pH值,脱硫塔形式规格、喷淋层数等相关技术参数. 二期锅炉脱硫塔为复合塔形式,液气比为18.72L/m3,钙硫比1.03,浆液停留时间4min,脱硫液pH6.5~7.0,4层喷淋塔. 三期锅炉脱硫塔为复合塔形式,液气比为24L/m3,钙硫比1.03,浆液停留时间4min,脱硫液pH6.5~7.0,4层喷淋塔. 详见P49~51 细化脱硫废液循环系统介绍,核实其产生量. 二期、三期工程脱硫废水在分别配套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二期锅炉水力冲渣,不外排.核实了脱硫废水产生量. 详见P61 细化

二、三期工程锅炉烟气除尘器的过滤风速、过滤面积介绍,补充滤袋材质. 补充并细化了二期工程、三期工程过滤风速、过滤面积及滤袋材质等主要涉及参数. 详见P47 完善总平面布置图,给出现有、技改工程在图中位置. 完善了热电厂总平面布置图,图中标识利旧、改造、新建等工程内容. 详见附图5

2 补充分析本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法出口尘浓度小于5mg/m3的保证性;

补充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塔出口尘浓度小于5mg/m

3、二氧化硫浓度小于35mg/m3的工程应用实例佐证. 补充了烟气超低排放保证性分析;

引用了大唐洛河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例,采用相同改造方法后,SO2排放浓度小于25mg/Nm3(标干,6%O2),吸收塔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4mg/Nm3(标干,6%O2). 详见P59~61 明确本项目脱硫塔尾气脱白的控制要求,分析本项目湿法脱硫、布袋除尘与烟气脱白控制要求的差距. 本项目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内容不包含脱硫塔尾气脱白工艺,建议进行脱硫塔尾气脱白. 详见P61 补充渣仓、灰仓、石灰石粉仓的除尘器结构、形式,核准除尘器风量. 石灰石仓采用布袋除尘,风量5000m3/h;

灰仓采用布袋除尘器,风量8000m3/h.渣仓未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无组织排放. 详见P9~10 明确脱硫石膏、灰渣的最终去向. 脱硫石膏、灰渣外售建材单位,暂时不能利用的送北王沟渣场分类堆存. 详见P63~64

3 细化不同系统脱硝方式介绍,给出脱硝剂耗量及贮存方式、催化剂耗量及主要成分、层数、废脱硝剂产生量及固废性质、处置方式. 细化了SCR、SNCR脱硝系统工艺,脱硝剂均选用25%氨水,贮存于现有氨区储罐. 二期工程采用SCR脱硝系统,催化剂为钒钛系、蜂窝式、 3+1 层;

废SCR催化剂为危险废物,更换时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转运、处置. 详见P43~44 详见P63~64 核准二期、三期工程烟气脱硝系统效率和NOx排放数据. 根据二期、三期所选工艺,核实了脱硝效率,并计算了NOx排放量. 详见P57~58 明确氨水来源和品质.细化氨逃逸控制措施.完善氨罐区环境风险分析内容. 本项目采用25%氨水溶液,氨水购买自河津市东森净水材料厂,贮存于热电分厂氨区氨水储罐.通过调整喷氨量控制氨逃逸;

完善了氨区储罐环境风险分析内容. 详见P

24、P58 风险专题

4 核实本项目三本帐计算结果. 根据上述修改内容重新核算了三本账计算结果. 详见P65

5 根据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 414-2012,完善本项目的污染物监控计划. 根据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414-

201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要求,完善了项目污染源自行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详见P66 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完善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本次评价收集了河津市市区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的例行监测数据,监测值有一定程度超标;

但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减排,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详见P4~5 完善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表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根据上述修改内容,完善了污染物排放清单表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详见P69~70 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项目名称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分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 建设单位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郭威立 联系人 白艳红 通讯地址 山西省运城河津市清涧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18635928287 传真 -- 邮政编码

043304 建设地点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分厂厂区内 立项审批部门 河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批准文号 河经信备案[2018]11号 建设性质 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及代码 N7722大气污染治理 占地面积 (m2)

38000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 (万元)

2386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386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及任务由来

1、项目背景及任务由来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和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于2017年合并重组而成,是我省第一家拥有 矿山―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 ,并配备发电机组的完整产业链的大型企业.公司下属设第一氧化铝厂、第二氧化铝厂、热电分厂、水电分厂、运输部等,其中第一氧化铝厂采用联合法,年产120万吨氧化铝,第二氧化铝厂采用拜耳法工艺,年产80万吨氧化铝.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分厂是氧化铝生产的动力和能源供应中心,分三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为第一氧化铝厂一期工程配套锅炉,于1986~1987年建成并投运,包括3台130t/h煤粉锅炉(1#~3#),目前已经淘汰拆除;

二期工程于1992年底建成并投运,包括5台220t/h煤粉锅炉(4#~8#),替代一期淘汰锅炉;

三期工程为第二氧化铝厂年产80万吨氧化铝配套锅炉,于2006年建成并投运,包括3台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9#~11#). 热电分厂二期、三期工程锅炉于2015年进行了脱硫脱硝及粉尘综合治理.改造完成后,二期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技术脱硫,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法脱硝;

三期锅炉烟气采用炉内干法烟气脱硫+炉外半干法技术脱硫,布袋除尘除尘;

无脱硝措施,锅炉烟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限值要求. 随着国家近年对环保要求日益严格,《山西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要求,积极推进设区市建成区的供暖锅炉及其他区域65蒸吨及以上锅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

2018年5月30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及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T1703-2018),山西省内的燃煤发电机组需满足:NOx 50mg/Nm

3、SO2 35mg/Nm

3、烟尘5mg/Nm3.根据环保要求,热电分厂现有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浓度需达到《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T1703-2018)中的标准限制.现有热电分厂二期、三期工程烟囱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能达到《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T1703-2018)中的标准限制要求,故环保设备急需进一步改造升级. 河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18年7月24日河经信备案[2018]11号文对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分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进行了备案.目前实际平均运行5台锅炉,本次改造二期工程(4#~8#)中5#、6#、7#锅炉及三期工程9#、10#、11#锅炉烟气治理措施,二期工程中4#、8#锅炉进行烟气治理改造时另行环评.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1.2项目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第三十八中 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

15、 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已取得河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河经信备案[2018]11号).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的产业政策. 2)选址符合性 (1)城乡发展规划 根据《河津市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河津市中心城市规划采用: 一城两区、两位一体 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两区即新耿区和龙门区,王家岭煤矿作为城市的工矿区,与城市中心区也有较密切的联系.城市从空间上由北向南依次为王家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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