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11-16
目录目录I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34

第六章 图纸(另册)

35

第七章 技术标准(详见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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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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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春市实验中学电采暖及配电箱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ZX201507-2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实验中学电采暖及配电箱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已由长春市教育局长教规划函字【201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财政采购编号JM-2015-07-7116,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实验中学电采暖及配电箱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实验中学 2.3财政审定招标控制价:4036369元(含暂列金350000元) 2.4计划工期:3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维修改造(详见本工程施工图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各投标单位可对2015年长春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基本建设维修工程多个学校项目进行投标,允许兼中,但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不得重复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部门核准和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应符合吉建管【2015】9号文件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单位须提供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 机读证明 ,追溯到自然人.) 3.5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四楼)报名窗口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法人授权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 机读证明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C区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项目发包价 本项目发包价以市财政评审报告价格为准. 7.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8.付款方式 以市财政拔款要求为准.在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审计,以审计结果为准.按市财政相关程序统一办理拔付工程款手续.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实验中学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8604451973 监督单位: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8986565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联系人:杨秋颖、李亮 联系

电话:0431-

88610059、8881117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长春市实验中学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860445197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联系人:杨秋颖、李亮

电话: 0431-

88610059、88811177

邮箱:ccwlzx2001@vip.163.com QQ 群:127561286 1.1.4 项目名称 长春市实验中学电采暖及配电箱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 1.1.5 建设地点 长春市实验中学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性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施工图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工程发包价:4036369元(含暂列金350000元) 1.3.2 计划工期 共3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资质条件:具备国家电力部门核准和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应符合吉建管【2015】9号文件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业绩要求:近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其他要求: (1)拟投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9.1 踏勘现场 ccwlzx2001@vip.163.com邮箱,并将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1 偏离 不允许 1.12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发包价及主要内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8月5日9时0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2 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工程结算方式 固定单价合同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4日15时之前递交至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春分行民丰大街支行 帐号:3307

0144 0000

0016 户名: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地址:长春市民丰大街1188号

电话:88779873(交易中心)89217366(银行) 投标人须将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帐单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若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凭证,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文件(U盘)1份3.6.5 装订要求 采用 书册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采用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4.2.2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否则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C区五楼会议室 收件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开始时间:2015 年8月5日7时00分 提交截止时间:2015 年8月5日9时00分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C区五楼会议室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及监标人检查 开标顺序:以电脑录入顺序为先后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与监督人在专家库按相应的专业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5人组成.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注: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当第二中标候选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三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因中标人无故不履行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依法扣除.)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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